[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1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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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 17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在 1999 年 2 月 14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中,原告以在校生身份在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学习,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程和任务,被告在临近毕业时,才通知原告所在的系,以其不具备学籍为由,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原告以受教育权被侵犯为由,要求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履行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义务。被告认为原告在被告学习期间,违反了校规、校纪,被告已经取消了原告的在校生资格,依法有权不向原告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是从事高

2、等教育事业的法人,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正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引起的行政争议,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予以解决”。判决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告颁发学业证书。被告不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在校生进行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按退学处理,有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无效的。”问题:试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内涵。1 关于政党制度与政权机制的关系,

3、前苏联学者契尔金曾经说:“每当危机到来时,资产阶级实际仍然实行一党制,在集权主义国家政体中,政党与国家机关相互融为一体”。问题:2 请分析契尔金观点的含义。3 结合材料,简述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与政权的关系。二、论述题4 试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5 试论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6 试论公民的政治权利及其宪法地位。7 试论选举制度的作用。8 试论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关系。9 试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三、名词解释10 政治权利11 言论自由12 宗教信仰自由13 结社自由14 基本义务15 物质帮助权16 选举权17 选举法18 间接选举四、简答题19 简述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

4、区别。20 简述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的具体内容。21 简述公民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的主要内容。22 简述我国平等权的具体内容。23 公民监督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24 简述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25 “集会、游行、示威 ”的含义是什么 ?它们有什么特点?26 简述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及宪法规定的国家宗教政策的主要内容。27 简述我国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程序。28 简述我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和停止的条件。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 17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本案判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理解:(1)北京科技大学作为公立高等院校享有高校自主权,有权对在校生进行管理和违纪处分。但北京科技大学

5、作为公立高等院校受国家法律、法规的委托为学生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因此其制定的校规、校纪及据此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侵犯了在校生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有权依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司法审查。(2)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属无效行政行为。北京科技大学在认定田永作弊并作出开除处分时,未履行告知义务,并且继续为田永办理注册,使其在学校继续生活、学习,依信赖保护原则,理应认为北京科技大学的开除学籍行为无效。因此,其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为无效。(3)行政

6、法被称为 “动态宪法”,其目的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田永以受教育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受教育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受宪法保护。宪法的保护并不排斥其他法律对这一权利进行保护。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防止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上起着巨大作用。而且在中国,宪法诉讼处于萌芽阶段,行政诉讼途径的保护更具有现实意义。【知识模块】 宪法【知识模块】 宪法2 【正确答案】 契尔金的观点,揭示了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党制度对政权机制影响的本质特点。虽然资本主义国家中存在两党制与多党制,且不同国家的两党制,对政权机制的影响并不一样,但

7、资产阶级政党影响政权机制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在于:通过控制政权机构,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尽管在选举过程和政权机构运作过程中,不同资本家集团间的竞争激烈,但在反对劳动人民和工人阶级政党的斗争中,它们却竭力维持本阶级的政治团结。因此,正如契尔金指出,每当面临以上危机,资产阶级的政党,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其影响政权机制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从本质上说它们实际上都是一党制。同时,对待以上问题,资产阶级政党与政权机制实现了高度统一,彼此间“相互融为一体” 。【知识模块】 宪法3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对政权机制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性质上根本对立,而且表现在影响内容和影响方

8、式上也存在不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无论在政权组织。还是政权运行过程中,共产党都处于政治领导地位。而政党惟一的任务是通过自身的活动充分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即使在存在多个政党的国家,其他政党也自愿接受共产党对社会和国家的领导。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整个政党制度和政权机制,都服从一个根本目的就是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这样,不仅不会出现政党和政权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矛盾的状况,而且也不会产生不同政党之间的彼此争斗。【知识模块】 宪法二、论述题4 【正确答案】 (1)公民的财产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它不仅包括物权,也包括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权利,同时还包

9、括具有财产权性质的公物使用权(如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水利权等。(2)我国现行宪法第 13 条规定“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宪法修正案第 16 条规定“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第 4 条规定,外国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宪法修正案第 14 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等等,都在一定意义上具有财产权保障的规范内容

10、。(3)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过去一直强调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则未受到足够的重视。新中国的几部宪法尽管对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都做了不同形式的规定,但在整体上都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普遍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4)2004 年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 13 务有关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

11、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和征用并给予补偿” 是宪法对公民的财产权保护所做的有限的进步。【知识模块】 宪法5 【正确答案】 (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我国公民享有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A享有权利的主体非常广泛;B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也十分广泛。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在享有权利和适用法律上都一律平等,也就是:A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B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正当权利和

12、合法利益,都平等地予以保护。C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义务,不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可以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宪法在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时,总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现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来确认权利自由的范围、内容以及物质保障问题。三种情况:确认、条件确认、不予确认。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具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具体表现在:宪法要求公民既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享有劳动权、受教育权、它

13、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国家为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提供越来越多的保障,就越有利于激发公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更加促使他们对义务的履行,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就越能向前发展,就会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越能得到保障。(2)公民权利和自由行使的原则:权利和自由的相对性。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相对的,权利相对于义务而言,自由则相对于纪律而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没有义务的权利只是空洞的,无法享有的;没有权利的义务也不会得到很好的履行。因此,我国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除授权性规范外,还有相应的义务性规范。例如,宪法在授权公民以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4、的权利时,又明确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权利和自由的有限制性。具体表现为:A法律的限制。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就曾说过,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B受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马克思指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C受社会义务制约。公民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加速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才能使自己享有的各项权利不断扩大并得到可靠的保障。不损害整体利益: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时,不能违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法

15、律。我们一方面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也要对践踏人民主权的行为加以限制,否则,广大人民群众的自由和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就不能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因为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是一致的,公民在行使个人权利的时候就不得损害整体利益。【知识模块】 宪法6 【正确答案】 (1)公民的政治权利又称为公民的参政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2)政治权利反映了公民在国家与政治生活中的宪法地位。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公民的宪法地位首先表现在政治主体地位的确定与具体行使权利的程度。能否享有政治权利以及实现程度反映一个国家政权的性质,是衡量民主政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3)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

16、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政治自由。此外,还包括其他各种政治参与的权利。如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第 2 条第 2 款),以及各种形式的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第 2 条第 3 款)等。(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中传统而典型的类型。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作为公民表达政治意愿的权利,也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逐渐取得重要地位。因此,我国现行宪法第 34 条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紧接其后就在第 35 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5)政治权利是基本权利

17、体系的基础。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生活领域大体上分为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其中,政治生活在人类生活领域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与此相适应,政治权利在整个基本权利体系中占有基础地位。如果一个公民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就不能参加国家的具体管理,也就无法取得享有人身自由、经济自由的权利与机会。如果一个公民不能有效地行使六项自由,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的实现也就失去基础。【知识模块】 宪法7 【正确答案】 尽管在政治实践中,不同阶级本质的选举制度在对象、目的等方面存在根本区别,但其作用在形式上仍有类似之处。世界各国选举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选举制度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

18、,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在近现代,选举制度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联系的基本途径。众所周知,近现代民主制国家最根本的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但即使在最直接的民主制度中,也不可能使所有的人直接成为统治者。因此,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只能是少数人。这样也就导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相互分离,并因而形成少数领导者和绝大多数被领导者的相互矛盾。选举制度则是解决这种相互分离和相互矛盾状况的根本途径。既然代表议员由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由选民通过选举这一权力委托方式获取,那么权力的行使者就仅仅只是权力所有者实现权力的媒介、桥梁。(2)选举制度为选民监督权力行

19、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广大选民与国家权力行使者的这种委托关系,决定了权力行使者必须向广大选民负责。而且在必要时,选民还可通过民主程序重新选举产生新的符合自己意愿的权力行使者。这就要求权力行使者必须坚持为选民服务,时刻牢记对选民负责的思想。(3)选举制度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国家的统治、社会的管理都必须以民意为依归。选举就是形成、表达民意的理想方式。同时,选民通过选举活动的参与,还可增强民主意识。(4)选举制度还是缓和社会矛盾、解除社会危机、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经济萧条、通货膨胀、政局不稳、派别利益冲突激烈等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是

20、影响国家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虽然解决矛盾或危机的方法很多,但在民主政治制度中,选举则是根本的民主途径。通过选举,不仅可以使选民与选民、选民与代表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还可以集思广益,对各种政策选择方案进行论证,从而为各种社会问题寻找合理且为人们所接受的解决方法。【知识模块】 宪法8 【正确答案】 政党制度是有关政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总称。选举制度同政党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是近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同一国家中,二者不仅反映了相同的阶级本质,而且选举制度的类型、地位、作用都和本国的政党制度有关。在政党政治盛行的当今世界,选

21、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愈加明显。(1)在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资产阶级政党在形式上通过选举才能执政。历史表明,在封建制度下,封建国家政权的更替往往通过战争或宫廷政变等暴力手段来实现。而在资本主义国家,情况却非如此。资产阶级政党的执政和下野,一般通过选举制度的运行来实现。因此,在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工作都是在资产阶级政党的操纵把持下进行的,资产阶级政党在选举中起着主导作用。资产阶级政党为攫取统治权,都精心组织竞选机构和挑选候选人。可以说,资产阶级政党正是通过这些活动,来控制、操纵选举,以保证为议会和政府输送忠实于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同资产阶级政党制度相

22、适应,资本主义选举制度一般分为多数选举制和比例代表制。在政治实践中,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何种选举制度的运作形式,往往基于本国政党制度的具体情况来考虑。(2)我国选举制度是人民实现国家权力的保证,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我国选举制度的运行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挥其作用和功效的。在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共产党员在比例上的优势和各民主党派所占的一定名额以及其他非党人士所占的名额,原则上反映了我国党派关系的实际。这种反映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我国政党制度特点的代表结构都通过我国选举制度的运作来实现。【知识模块】 宪法9 【正确答案】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

23、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我国公民的选举权没有资格限制,其广泛程度是任何资本主义国家的普选制都无法比拟的。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即:具有中国的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年满 18 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在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是代表机关民主性的前提,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具体表现,其基本含义是每个年满 18 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形式上平等(一人、一地、一次、一票)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并只能享有一个投票权。实质上平等。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着重于实质上的平等,而

24、不单纯是形式上的规定。表现为:A 照顾各方利益。B 兼顾城市特点。选举法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规定了在城市和农村之间(1:4)、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的不同比例,这种规定如果单纯从形式上看,似乎是不平等的,但这样规定是为了达到实质上的平等。C 重视军队地位。军队占 9(265 名)仅代表几百万军队。(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间接选举指由下一级国家代表机关,或者由选民投票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 选举上级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多层次间接选举的存在,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应该扩大直接选举:

25、因为直接选举较之间接选举更能发扬民主。选民可以直接监督代表,并通过代表监督政府工作,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一切不良作风。县政权是我国政权的重要环节,它在国家政权的组织系统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4)无记名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指选举人在选举时只需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姓名下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其他人或者弃权,而无需署名。具体要求:选票技术标准;填写选票不对任何人公开; 选票填好后亲手投入票箱。选举人的意思表示是秘密进行的,他人无权干涉也无从干涉。我国 1979 年全面实行。选举法第 33 条规定:“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5)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

26、障原则: 物质保障。选举法第 8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法律保障。我国选举法和其他有关选举的法律文件规定了我国选举的原则、组织、程序和方法。根据选举法第 44 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选举法制定有关选举的实施细则,保证选举因地制宜地顺利进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知识模块】 宪法三、名词解释10 【正确答案】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为基

27、础;另一种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通常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简称政治自由。【知识模块】 宪法11 【正确答案】 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各项问题,有通过语言的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语言的方式有口头的和书面的两种方式。言论自由有其限制:第一,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第二,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知识模块】 宪法12 【正确答案】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

28、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知识模块】 宪法13 【正确答案】 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社会团体是指由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依法在县以上民政部门登记,具备法人资格。下列团体不属于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参与政协的团体

29、;国务院编制内的团体;单位内部成立的团体。【知识模块】 宪法14 【正确答案】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对国家来讲,公民的基本义务就是国家的权利,国家有权要求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知识模块】 宪法15 【正确答案】 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知识模块】 宪法16 【正确答案】 选举权是指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以书面或其他方法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

30、举权则是指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有被选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在一些国家里,这两种权利是分开的。但是在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知识模块】 宪法17 【正确答案】 选举法是指规定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换句话说,选举法是选举制度的法律化形式。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的主要内容通常是由选举法加以规定的。在我国是指关于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原则、组织、程序和方式方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知识模块】 宪法18 【正确答案】 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

31、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知识模块】 宪法四、简答题19 【正确答案】 (1)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临时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游行自由是指公民有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示威自由是指公民有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2)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表达其意愿的重要表现形式,直接反映了公民的宪法地位。三者不同之处是:表达意愿的程度、方式和方法有所差异。游行、示威与集会存在以下区别:状态不同。集会是静态的,一般有固定场所或场地;游行是动态的,示威一般属动态的,在列队行进或蜂拥中

32、行进。表示意愿的强弱程度不同。一般而言,示威最强,游行次之,集会更次。表示意愿的粗细、深浅不同。示威表示的意愿较粗、内容较浅但较壮观;游行则是在列队中表达,且粗浅程度次之;集会较游行、示威粗而深。表达方式不同。集会者大多集中于一地或几个地方来表达意愿,游行则在沿线路行进中表达,示威则可作动态示威,也可静坐绝食示威。【知识模块】 宪法20 【正确答案】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受教育权在我国主要是指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权,但也包括接受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权利,以及选择教育机构的自由和平等享有受教育机会和待遇的权利。(2)受教育权不仅具有自由权性质,意味着国民有

33、接受教育的自由,不受国家非法干预;也具有社会权或受益权的性质,意味着公民有请求国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以及请求国家积极采取包括为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立和管理有关教育设施、有关制度等在内的措施,以改善各种教育外部条件的权利。【知识模块】 宪法21 【正确答案】 公民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是指公民认为自己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给予公正及时的救济的权利。它主要包括提起申诉、控告的权利和国家赔偿及补偿的请求权。其中:(1)申诉权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损害时,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补救的权利,包括诉讼上的申诉权和非诉讼上的申诉权。(2)提出控告或检举的权利是指公民对于

34、任何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控告或检举,并请求予以惩罚或制裁的权利。(3)国家赔偿及补偿请求权是指公民个人或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因国家或公共权力机关的行为而蒙受损害时依法享有的向国家提出赔偿及补偿的权利。(4)我国现行宪法第 41 条对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国家赔偿请求权作了明确规定。【知识模块】 宪法22 【正确答案】 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我国平等权的具体内容有:(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习惯、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

35、的义务。(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这一宪法原则既包括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另外,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知识模块】 宪法23 【正确答案】 监督权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1)批评权针对上述人员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2) 建议权针对上述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上两者的途径是新闻报刊、来信来访、座谈讨论会等。(3)申诉权

36、就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4)控告、检举权。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控告或检举的权利。(5)获得国家赔偿权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知识模块】 宪法24 【正确答案】 公民的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劳动并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的权利。劳动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权利,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根据宪法第 42 条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主

37、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就业权。公民具有职业选择的权利,但是我国对这方面的规定还不是很完善。(2)获得报酬的权利。(3) 获得技术、职业指导和训练的权利。(4)享受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的权利。(5)休息权。(6) 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7)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8)平等晋升的权利。以上权利在我国劳动合同法、刑法等法律中都有体现。劳动保护的权利是公民劳动权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劳动合同法为核心的保障公民劳动权的法律体系。劳动权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它既具有自由权的属性,又具有社会权的属性。它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宪法权利,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社会上的劳资矛盾还

38、广泛存在,宪法劳动权就是一个调节器,保障好劳动者的劳动权,能够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知识模块】 宪法25 【正确答案】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1)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临时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2)游行自由是指公民有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3)示威自由是指公民有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有以下特点:集会、游行和示威是公民所举行的活动。国家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以及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章程举行的集

39、会,不属于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调整范围。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意愿、实现自我价值的主观性权利,通过公民的群体性活动而得到实现。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作为公民表达意愿与思想的形式,实际反映了言论自由的价值与要求,是言论自由的具体化。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在行使过程中,公民利用公共场所、公共道路、公共设施等,实际上表现为公民对公物的利用权。【知识模块】 宪法26 【正确答案】 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为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40、的基本人权,我国以宪法形式规定了国家的宗教政策。现行宪法在总结建国以来实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作了全面的规定:(1)信仰宗教是公民个人的私事。 宪法第 36 条第 2 款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其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由公民来自由选择。(2)宗教活动应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第 36 条第 3 款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活动应当是公开的、有组织的

41、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还应当在宗教场所进行,由宗教组织和宗教教徒自理,受法律保护。但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任何人不应当到宗教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而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应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3)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现行宪法第 36 条第 4 款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这是我国宗教自治的原则。在宗教对外友好关系方面,我们应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积极发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抵制外国宗教中敌对势力的渗透,抵制外国宗教的控制,拒绝任何外国社会和宗教界人士干预我国宗教事务。【知识模块】 宪法27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选

42、举法的规定,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程序主要包括:(1)成立选举的组织机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2)划分选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3)选民登记。凡年满 18 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均应列入选民名单。(4)提名并确定代表候选人。(5)候选人的介绍。(6) 组织投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各选区设立选举投票站;二是召开选举大会投票。(7)确定当选。包括:一是确定选举是否有效;二是代表候选人当选的确定;三是宣布选举结果。(8)补选。县、乡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因故空缺,由原选区选民补选,可以差额选举,也可以等额选举。【知识模块】 宪法28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代表法的规定,(1)代表资格终止的条件包括:任期届满;死亡;丧失国籍;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辞职被接受;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被剥夺政治权利;被依法罢免。(2)代表资格停止的原因有:代表因刑事犯罪嫌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被依法判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上述情形在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知识模块】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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