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2及答案解析.doc

上传人:王申宇 文档编号:1400559 上传时间:2019-12-04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7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2及答案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2及答案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2及答案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2及答案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2及答案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2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14.00)1.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的产品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分数:1.00)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分数:1.00)A.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B.由立法机关系统编纂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C.物权法D.民法典3.作为民法渊源的非制定法主要包括(分数:1

2、.00)A.民事习惯B.行政法规C.司法解释D.案件批复意见4.关于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分数:1.00)A.凡是地方各级政权机关所颁布的法规,只在该地区内发生法律效力B.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以属人法为原则C.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不适用我国的驻外使馆、领馆、我国在境外的船舶、飞机D.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法对哪些人有法律效力5.我国民法通则第 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该条规定的是(分数:1.00)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6.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3、分数:1.00)A.赵某的房屋和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7.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分数:1.00)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8.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分数:1.00)A.王某报考公务员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C.崔某请李某吃饭D.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9.下列属于财产法律关系的是(分数:1.00)A.因自然人的姓名而发生的关系B.借贷关系C.因企业的名称而发生的关系D.著作权法律关系10.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

4、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B.撤销权是形成权的一种C.合同解除权属于支配权D.著作权具有人身和财产的两位一体性11.下列属于请求权的是(分数:1.00)A.物权B.人身权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D.债权12.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分数:1.00)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只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 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

5、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13.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1.00)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14.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分数:1.00)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5.我国采用广义的民法概念,其外延包括(分数:2.00)A.民法通则B.合同法C.票据法D

6、.保险法16.民法典的编纂模式主要有(分数:2.00)A.罗马式B.合一式C.德国式D.分立式17.民法的性质包括(分数:2.00)A.民法是权利法B.民法是私法C.民法是实体法D.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18.民法解释的方法主要有(分数:2.00)A.文义解释B.体系解释C.历史解释D.无权解释19.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包括(分数:2.00)A.自卫行为B.民间调解C.自助行为D.民事仲裁2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分数:2.00)A.主体B.客体C.内容D.责任21.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B.债权法律

7、关系的客体是给付行为C.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行为D.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22.下列关于物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根据物是否具有可移动性,物可以分为动产与不动产B.法定孳息是依法律关系所生的孳息,如果树的果实C.如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特定物体不可替代发生债的履行不能,债务人可免除交付义务D.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3.下列关于民事法律事实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民事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也是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B.自然人的下落不明、精神失常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8、中的事件C.合法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三种D.不合法行为也是作为事实行为的一种24.关于民事权利,下列选项错误的有(分数:2.00)A.抵销权属抗辩权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25.关于民事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有(分数:2.00)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是支配权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属于支配权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D.债权

9、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属于形成权三、简答题(总题数:9,分数:54.00)26.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分数:6.00)_27.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分数:6.00)_28.简述公序良俗原则 (分数:6.00)_29.简述民法解释的必要性 (分数:6.00)_30.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分数:6.00)_3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分数:6.00)_32.简述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分数:6.00)_33.简述民事权利的特征和行使原则 (分数:6.00)_34.简述民事责任的特征及其分类 (分数:6.00)_四、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0

10、)35.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我的地盘我做主。”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加以辨析。 (分数:10.00)_专业基础课民法学-22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14.00)1.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的产品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分数:1.00)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民法通则第 4条规定

11、,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的过程中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本题中,甲方明知乙方一贯需要交流电机,却以直流电机交货,这种行为属于不诚信的行为。故本题选 B。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分数:1.00)A.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 B.由立法机关系统编纂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C.物权法D.民法典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民法的概

12、念。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由立法机关系统编纂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据此,BCD 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故本题选 A。3.作为民法渊源的非制定法主要包括(分数:1.00)A.民事习惯 B.行政法规C.司法解释D.案件批复意见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民法的渊源。作为民法渊源的制定法主要包括:宪法、民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国际条约。非制定法主要包括民事习惯。习惯成为法律渊源必须是为人们所一体遵行,确信其为应当遵守的规范,并且不违反公序良俗。故本题正确选项

13、为 A。4.关于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分数:1.00)A.凡是地方各级政权机关所颁布的法规,只在该地区内发生法律效力 B.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以属人法为原则C.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不适用我国的驻外使馆、领馆、我国在境外的船舶、飞机D.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法对哪些人有法律效力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民法的适用。民法的适用也称民法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何时、何地、对何人发生法律效力。民法的效力包括三个方面:(1)民法对人的效力,即指民法对哪些人有法律效力;(2)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民事法律规范发生法律效力的起、止时间以及民法溯及

14、既往的效力;(3)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即指民法在什么地域内适用。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等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空、领水,以及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的一切领域。例如我国的驻外使馆、领馆、我国在境外的船舶、飞机等。凡是地方各级政权机关所颁布的法规,只在该地区内发生法律效力,在其他地区不发生效力。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以属地法为原则,即凡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活动,原则上都适用中国法。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5.我国民法通则第 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该条规定的是(分

15、数:1.00)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法通则第 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 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权利人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依法正确行使,不得背离权利应有的社会目的或超越权利应有的限度,以至于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的行使不是绝对自由的,应当受到国家法律、政策、社会公德等必要的约束和限制,从而协调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维持社会正

16、常生活的秩序。故本题选C。6.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分数:1.00)A.赵某的房屋和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根据两物之间的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在为同一所有人所有,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两物中,起主要作用的即为主物,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即为从物。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主物与从物应归同一人,主物和从物须在物理上可以分离,两物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且主物离开从物不损害主物的独立用途,从物离开主物则失去其本来

17、的价值。房屋和门在物理上一般不可分,故 A错误。B 错误,因为手表和表带不属于同一人。汽车和车轮在物理上一般不可分,D 错误。事实上,A、D 两项构成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非主从关系。故本题选 C。7.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分数:1.00)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 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恋爱关系不受法律调整,故 A错误。C 选项中,甲公司与

18、其分支机构之间其实是内部的业务指导关系,不同于法律调整的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D 选项中,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属于行政管理关系。故本题选 B。8.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分数:1.00)A.王某报考公务员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C.崔某请李某吃饭D.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四节中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客观现象是否成为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时间的经过、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战争和封锁禁运,人的出生、死亡、成年、失踪、精神失常等,都能引

19、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因而属于法律事实。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 B选项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建筑行为引起了物权法律关系的产生。故本题选 B。9.下列属于财产法律关系的是(分数:1.00)A.因自然人的姓名而发生的关系B.借贷关系 C.因企业的名称而发生的关系D.著作权法律关系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民法以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为其调整对象。根据调整对象的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也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或称财产权关系和人身权关系。财产法律关系是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具体而言,它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满足民

20、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如财产所有权关系、租赁关系、借贷关系、买卖关系等都属于财产法律关系。A、C、D 三个选项均属于人身关系。故本题选 B。10.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1.00)A.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B.撤销权是形成权的一种C.合同解除权属于支配权 D.著作权具有人身和财产的两位一体性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中的民事权利的类型。财产权是指以实现财产利益的自由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继承权等。A 选项不入选。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

21、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对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权,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等等。据此,撤销权属于形成权,B 选项不入选。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而非支配权,C 选项入选。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包含著作人身权(如署名权)和著作财产权(如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故本题选 C。11.下列属于请求权的是(分数:1.00)A.物权B.人身权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D.债权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中的民事权利的类型。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故 D为正确选项。12.下

22、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分数:1.00)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只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 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而请求赔偿损失

23、的前提则是形式法律关系。A 选项中的“应允”行为不是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原因在于甲没有和乙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B、D 选项和 A相似。故本题选 C。13.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1.00)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在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主设立,但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法律事实还包括事件,如时间的经过、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战争和封锁禁运,人的出生、死亡、成年、失踪、精

24、神失常等。A 选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甚至是国家在特定的场合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B选项亦是错误。物权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由法律来规定,而债权(合同之债)的内容则在很大程度上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这是民法领域讲究意思自治的必然。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C。14.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分数:1.00)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一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5、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选项 A中,“约定某日商谈”意在表明甲与乙想缔结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根本目的并不是想就“约定某日商谈”这样一个约定行为来形成一个约定商谈的民事法律关系。故 A错误。B、D 选项也存在类似问题,当事人并无缔结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所作的表示行为也不能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故本题选 C。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15.我国采用广义的民法概念,其外延包括(分数:2.00)A.民法通则 B.合同法 C.票据法 D.保险法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

26、民法的概念。所谓广义的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和民事单行法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等。狭义的民法,仅指编纂成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我国采用广义的民法概念,将民法定位为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故本题全选。16.民法典的编纂模式主要有(分数:2.00)A.罗马式 B.合一式C.德国式 D.分立式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民法的概念。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将各

27、项民事法律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民法典的编纂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罗马式,即法学阶梯式;二是德国式,即潘德克吞式。故本题选 AC。17.民法的性质包括(分数:2.00)A.民法是权利法 B.民法是私法 C.民法是实体法 D.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1)民法是私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三种学说:一是利益说,二是意思说,三是主体说。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民法是私法,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私人利益,民事主体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国家介入也是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将民法归入私

28、法范畴,有助于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干预,并有助于培育和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2)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这主要是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性质归纳得出的。从历史发展看,民法始终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相联系;从内容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通关系。与此相适应,形成了由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等制度组成的民法体系。(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市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对立存在的,一般是指当代社会秩序中各种非政治领域。民法调整市民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加大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以构建和谐的市民社会秩序。(4)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最基本的职

29、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从起源来看,民法就是为了对抗公权力的干预、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而产生的。民法体系的构建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起点,民法总则和民法分则都是围绕权利展开的。民法通过权利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民法通过救济手段确认权利。(5)民法是实体法。民法规定民事主体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民法作为行为规则具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生活规则的功能,民法作为裁判规则是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所要依循的准则。故本题全选。18.民法解释的方法主要有(分数:2.00)A.文义解释 B.体系解释 C.历史解释 D.无权解释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

30、一节中的民法的解释。民法的解释,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原则并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探求民事法律规范的含义,确定其内容的活动。民法解释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有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合宪性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等。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是依据解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标准对法律解释的分类,而非解释方法。故本题选 ABC。19.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包括(分数:2.00)A.自卫行为 B.民间调解C.自助行为 D.民事仲裁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中的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两种

31、。其中,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又称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民事权利主体可以以法律许可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保护自己的权利。例如依法向侵权行为人提出请求;从事自卫行为等。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又称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给予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判决或者仲裁,也可以依法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给予保护。据此,本题选 AC。2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分数:2.00)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责任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一个民事法

32、律关系应包含三个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责任是违反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事义务)时应由当事人承担的不利后果,责任本身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故本题选 ABC。21.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B.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行为 C.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行为D.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与主体相对应,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五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其中,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所

33、有权、用益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仅限于物;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也是物,但不限于物,还包括权利,如权利质押等;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行为,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和行为;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如生命、肖像、名誉、隐私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据此,本题选 ABD。22.下列关于物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根据物是否具有可移动性,物可以分为动产与不动产 B.法定孳息是依法律关系所生的孳息,如果树的果实C.如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特定物体不可替代发生债的履行不能,债务人可免除交付义务 D.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

34、分析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的分类主要有:(1)根据物是否具有可移动性,物可以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动产是指能够移动且不因移动损害其价值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会因移动损害价值的物。(2)根据两物之间的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在为同一所有人所有,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两物中,起主要作用的即为主物,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即为从物。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根据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物可以分为原物与孳息。原物是指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孳息为原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分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前者为基于物的自然属性产生的孳息,如果实;后者是依法律关系所

35、生的孳息,如利息。(4)根据物是否具有独特的特征或是否被特定化,物可以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既包括独具特征、独一无二的物,也包括经交易当事人指定被特定化的种类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通过品种、规格、型号等加以确定的物。如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特定物因不可替代发生债的履行不能,债务人可免除交付义务,改负赔偿责任;标的物为种类物的,债务人不能免除继续履行的责任。据此,本题选 ACD。23.下列关于民事法律事实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民事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也是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 B.自然人的下落不

36、明、精神失常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C.合法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三种 D.不合法行为也是作为事实行为的一种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四节中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民事法律规范本身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表明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可能性。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民事法律规范、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事实。A 正确。事件又称为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客观情况的发生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37、、变更和消灭,如人的出生、死亡能改变身份关系,物的灭失可以使所有权关系消灭等。某种客观情况的持续,如人的下落不明、精神失常、对物继续占有、权利继续不行使等,也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B 正确。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或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合法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三种。C 正确。不合法行为是指不符合法律要求或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包括违约行为、侵权行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等。不合法行为在民法理论上不属于事实行为的一种,所谓事实行为即当事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而是由法律规

38、定能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D 错误。故本题选ABC。24.关于民事权利,下列选项错误的有(分数:2.00)A.抵销权属抗辩权 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中的民事权利的类型。抵消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A选项入选。物是物权的客体,物权是支配权。但支配权还包括人身权、知识产权等,他们的客体则不是物。C 选项入选。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的请求权一般为侵权之债的请求权,而对于合同之债的请求权,则不要求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D 选项入选。故

39、本题选 ACD。25.关于民事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有(分数:2.00)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是支配权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属于支配权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属于形成权 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中的民事权利的类型。A 选项中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属于请求权。A 选项入选。B 选项中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是物权的一种(地役权),属于支配权。B

40、选项入选。C 选项中保证人的此项权利为先诉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C 选项入选。D 选项中的债权人撤销权属于形成权。D 选项入选。故本题选 ABCD。三、简答题(总题数:9,分数:54.00)26.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分数:6.00)_正确答案:()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 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有以下两点:(1)指导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

41、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要求;(2)诚实信用原则赋予法官司法裁判的自由裁量权。一方面,法官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从而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当法律存在漏洞时,诚实信用原则授权法官依据该原则对其进行补充。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现代民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被誉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因此也成为重要考点。27.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分数:6.00)_正确答案:()解析: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民法通则第 2条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具体包括:第一,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

42、民与法人之间;第二,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上述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人身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实际生活中人身关系多种多样,但并非所有的人身关系都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并非所有的财产关系都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以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民法的调整对象。民

43、法的调整对象是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标志之一,重要性不言而喻,是考试考查的重点。28.简述公序良俗原则 (分数:6.00)_正确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 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相当于“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相当于“善良风俗”。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公序包括政治的公序和经济的公序。政治的公序主要是保护国家和家庭的公共秩序。经济的公序包括指导的公序和保护的公序。在现代社会,指导的公序日渐式微,保护的公序逐渐占据重要地位。良俗,即善良风俗,是指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般道德或基

44、本伦理要求。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具有维护社会一般利益以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学者在理论上将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类型归纳为:危害国家公序的行为类型、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类型、违反两性道德准则的行为类型、射幸行为类型、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类型、限制营业自由的行为类型、违反公共竞争的行为类型、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类型、暴利的行为类型等。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事关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公共

45、秩序和善良风俗,这一观念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民事立法的认可。属于重要考点。29.简述民法解释的必要性 (分数:6.00)_正确答案:()解析:民法的解释,是指当民法规范不明确时,特定的解释主体运用一定的方法和原则并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探求民事法律规范含义的活动。民法解释的必要性体现在:第一,法律必须通过解释才能适用。第二,通过梳理法条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从而弥补法律漏洞的需要。第三,法律解释也是法官创造性的适用法律,充分实现司法公正的要求。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民法的解释。有学者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解释和适用。对于民法也是这样。对民法的解释有相当的必要。30.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分数:6.00)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大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