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4909-2008 Polished ceramic tiles《瓷质抛光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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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印月974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91.100.20 R2206 14909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43月25日 974月15日 (共6頁)瓷質拋光磚 Polished ceramic tiles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建築物內、外裝用,以高溫燒成,並經研磨拋光加工處理而成之低吸水率瓷質壁磚及地磚,依研磨加工程度分為拋光磚及霧面拋光磚兩種。 備考:本標準採用國際單位制 (SI)。 內之單位及數值,僅供參考。 2. 用語釋義:依 CNS 9737陶瓷面磚總則第 3 節及第 4 節之規定。 3. 形狀、尺度及尺度許可

2、差 3.1 形狀:如圖 1 所示,惟特殊訂製品由買賣雙方協定之。 圖 1 正方形 長方形 階梯用稜角 (1) 階梯用止滑磚 (1) 註 (1) 階梯用稜角或止滑磚之溝槽或凸條應為兩條以上。 3.2 尺度:長度、寬度及厚度原則上不予 規定。參考表為常用之尺度,供製造廠商與購買者選用之參考。 參考表 單位: mm 尺度 形狀 長 度 寬 度 厚 度 1000 1000 800 800 600 600 500 500 400 400 正方形 300 300 1200 600 600 300 長方形 300 150 7 30 2 CNS 14909, R 2206 3.3 尺度許可差 (1) 長度及寬

3、度之許可差:應符合表 1 之規定。 表 1 單位: mm 長度或寬度 許 可 差 大於 800 0.4 600 800 0.3 小於 600 0.2 (2) 厚度之許可差:應符合表 2 之規定。 表 2 單位: mm 厚 度 許 可 差 20 以上 0.4 小於 20 0.3 (3) 拋光磚表面邊緣倒角 (d),其許可值應在 1.0 mm 以下。 (參看圖 2) 圖 2 備考:若為裝飾用之大倒角在拋光磚厚度 (D)之21以上 (d21D),則不在此限。 拋光磚拋光磚表面邊緣倒角位置 d=邊緣倒角 D=拋光磚厚度 D d 3 CNS 14909, R 2206 4. 品質 4.1 對角尺度不齊:

4、應符合表 3 之規定。 表 3 單位: mm 長度或寬度 許可值 600 以上 1.4 以下 500 600 未滿 1.2 以下 300 500 未滿 1.0 以下 200 300 未滿 0.6 以下 小於 200 0.4 以下 4.2 翹曲:應符合表 4 之規定。 表 4 單位: mm 長度 ( )凸翹曲 ( )凹翹曲 側翹曲 600 以上 0.8 以下 0.6 以下 0.9 以下 500 600 未滿 0.6 以下 0.4 以下 0.6 以下 300 500 未滿 0.5 以下 0.3 以下 0.5 以下 小於 300 0.4 以下 0.2 以下 0.4 以下 備考:若為裝飾製成之凸凹,不

5、適用表 4 之規定。 4.3 外觀及等級:等級分為一級品與二級 品兩種,由外觀判別之,其合格基準如表5 所示。 表 5 合 格 基 準 缺 點 一 級 品 二 級 品 (1) 夾層、坯裂、缺損 全面不容許存在 全面不容許存在 (2) 色斑、針孔、不潔 平舖地板上,將拋光磚拼排 1 m2以上,而離 1 m觀看時,該等缺點看不出。 平舖地板上,將拋光磚拼排 1 m2以上,而離 2 m觀看時,該等缺點看不出。 (3) 污染、光澤不均、刮痕、斑點不均、光澤不齊、色調不齊 平舖地板上,將拋光磚拼排 1 m2以上,而離 3 m觀看時,該等缺點看不出。 平舖地板上,將拋光磚拼排 1 m2以上,而離 4 m觀

6、看時,該等缺點看不出。 備考:若為表面特殊效果,則不適用表 5 之規定。 4 CNS 14909, R 2206 4.4 吸水率、耐酸鹼性、磚面耐刮硬度:應符合表 6 之規定。 表 6 檢驗項目 品質 吸水率 0.1%以下 耐酸鹼性 依 CNS 3299陶瓷面磚檢驗法第 4.10 節之規定 磚面耐刮硬度 莫氏硬度 6 以上 (無釉 ) 4.5 抗折強度:成品抗折強度試驗結果其平均值應符合表 7 之規定。 表 7 抗折強度 拋光磚尺度(2) 外裝用 內裝用 300 mm 以下 35 MPa357 kgf/cm2以上 超過 300 mm 40 MPa408 kgf/cm2以上 40 MPa408

7、kgf/cm2以上 註 (2)拋光磚尺度係指長方形磚之長邊或正方形磚之一邊。 備考:配件尺度小於 50 mm 得不作抗折強度試驗。 4.6 背溝:為施工安全計,外裝用壁磚之背面應有背溝,依 CNS 9737 第 3(6)節之規定。 4.7 磚面耐污染性:依 CNS 14910陶瓷面磚耐污染性試驗法之規定,試驗結果應符合第四級以上。 4.8 磚面光澤度試驗:依 CNS 14911陶瓷面磚或類似材料表面光澤度試驗法 第 4.3 節之規定試驗,其入射角及光澤度應符合表 8 之規定。 表 8 種類 入射角 光澤度 拋光磚 60 60 以上 霧面拋光磚 20 30 以下 5. 檢驗 5.1 長度、寬度、

8、厚度、對角尺度不齊、 翹曲、外觀、吸水率、抗折強度、耐酸鹼性、背溝、磚面耐刮硬度之檢驗:依 CNS 3299 之規定,其試樣數及合格判定數如表 9 所示。 5 CNS 14909, R 2206 表 9 檢驗項目 試樣數 合格判定數 25 個 ( 600 mm 以下) 23 個以上合格 20 個 (超過 600 mm 至 800 mm 以下) 18 個以上合格 表 5 之 (1) 16 個 (超過 800 mm) 14 個以上合格 表 5 之 (2) 2 次 外觀 表 5 之 (3) 2 次 尺度 (長、寬、厚 ) 10 個 翹曲 10 個 對角尺度不齊 10 個 吸水率 3個 抗折強度 3

9、個 耐酸鹼性 3個 磚面耐刮硬度 5個 背溝 (外磚用壁磚 ) 10 個 全數合格 備考 1.表 9 中之尺度、翹曲、對角尺度不齊及背溝,得共用同一試樣。 2. 外觀中表 5 之 (1)所指尺度係長度或寬度。 5.2 磚面耐污染性試驗 試樣數: 5 個;須全數合格。 試驗步驟:依 CNS 14910 之規定。 5.3 磚面光澤度試驗 試樣數: 5 個;須全數合格。 試驗步驟:依 CNS 14911 之規定。 6. 包裝:本品應以紙盒 (箱 )或其他不易破損之容器包裝,以確保運輸、 搬運時之安全。 7. 標示:每一包裝盒 (箱 )應標明下列事項。 (1) 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 (2) 製品之稱

10、呼法:依 CNS 9737 第 7 節之規定。 例 1. 內裝用瓷質拋光磚。 6 CNS 14909, R 2206 例 2. 外裝用瓷質霧面拋光磚。 (3) 尺度 (長 寬 厚 ) (4) 數量 (5) 等級 參考:除上述標示事項外,並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法令之規定。 引用標準: CNS 3299 陶瓷面磚檢驗法 CNS 9737 陶瓷面磚總則 CNS 14910 陶瓷面磚耐污染性試驗法 CNS 14911 陶瓷面磚或類似材料表面光澤度試驗法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NS 標準( standard)係指由特定

11、機構針對產品、過程及服務等主題,經由共識,並經公認機關(構)審定,提供一般且重複使用之規則、指導綱要或特性之文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代號 CNS),係基於保護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自然環境衛生,維持自由公平交易以促進國內產業發展等需要,由標準專責機構 (現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透明化程序獲致共識所公布,提供國內相關產業、機關 (構 )及一般消費大眾參考依循;主要目的在謀求改善產品、程序及服務之品質,增進生產效率,維持生產及消費之合理化,以增進公共福祉。 國家標準化網站 國家標準檢索系統( http:/.

12、tw) 標準化資訊推廣平台( http:/standards.bsmi.gov.tw) 產業技術標準管理服務平台( http:/techstandards.bsmi.gov.tw) 全國標準化獎( http:/www.std.org.tw) 更多標準網站資訊,可於前述網站中取得聯結。 正字標記 CNS MARK 正字標記驗證制度係為推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自民國 40 年起實施的產品驗證制 度,是依據 標準法及正字標記管理規則之規定,為落實國家標準的實施而辦理的產品驗證標記。藉由正字標記之核發,可彰顯產品品質符合國家標準,且其生產製造工廠採用之品質管理系統,亦符合相關規定。生產廠商藉正字標記之信

13、譽,可爭取顧客信賴以拓展市場,消費者亦可經由辨識正字標記圖示,簡易地購得合宜的優良產品,權益因此獲得保障。 正字標記圖示 由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之英 文代號 CNS及中文符號組成。 正字標記核准要件 工廠品質管理經評鑑取得標準檢驗局指定品管制度之認可登錄。 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 正字標記網站 正字標記推廣網站( http:/smark.org.tw) 正字標記查詢系統( http:/cnsmark.bsmi.gov.tw) 相關資訊 Information 發編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Publisher : The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局 址:臺市濟南 1 段 4 號 Address : 4 Chinan Road, Section 1 Taipei, 100, Taiwan 電 話: (02) 2343-1700 Telephone: (886-2) 2343-1700 網 址: http:/www.bsmi.gov.tw Web site : http:/www.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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