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2012年西南大学保险硕士(MI)保险专业基础真题试卷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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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西南大学保险硕士(MI )保险专业基础真题试卷及答案与解析一、名词解释1 可保利益2 再保险3 保险金额4 赔付率5 保险深度二、简答题6 风险的特征及风险处理方式。7 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8 保险经营的环节。9 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三、论述题10 可保风险的条件,如何理解现代保险的可保风险条件正在被弱化?11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方式有哪些,当前我国为什么放松对保险基金的运用范围?四、案例分析题12 奚某的妻子张某是被告上海某制衣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20lO 年 11 月,该公司以张某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并以本公司为受益人。保险金额达人民币 10

2、 万元。2011 年 4 月,张某乘公司汽车出差,途中因车祸身亡。制衣公司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理应得到保险赔偿。奚某认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的近亲属,而不应该是单位法人或其他无关的人。于是,向法院起诉,诉请获得保险合同中约定的 10 万元保险金。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2012 年西南大学保险硕士(MI )保险专业基础真题试卷答案与解析一、名词解释1 【正确答案】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得因保险标的损坏(或丧失)或因责任的产生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存在上述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则具有可保利益

3、。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这种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则对保险标的没有可保利益。具体地说,在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损失或者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而免受损失的利害关系;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所具有的因被被保险人的伤残或死亡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或者因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或生命的延续而受益的一种利害关系;在责任保险中的可保利益,是指被保险人与民事侵权责任相关的一种利害关系。2 【正确答案】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在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

4、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保接受人或分人公司。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支付的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由分人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或分保手续费。3 【正确答案】 所谓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保险金额涉及到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对于保险人来说,它及时收取保费的计算标准,也是补偿给付的最高限额;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说,它既是缴纳保费的依据,也是索赔和获得保险保障的最高数额。因此保险金额对

5、于正确计算保费、进行保险赔付、稳定合同关系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 【正确答案】 赔付率是指一定会计期间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 。但在实践中,由这一公式计算出的赔付率严重失真,不能如实地反映该期间发生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不能为今后风险控制提供准确信息。从理论上讲,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但是这里的赔款支出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上,仅是指事故已经发生且赔款已经支付的那部分。5 【正确答案】 保险深度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 GDP 之比,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深度取决于一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

6、保险业的发展速度。保险深度的计算公式为:保险深度=一国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保险深度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该指标的计算不仅取决于一国总体发展水准,而且还取决于保险业的发展速度。二、简答题6 【正确答案】 风险的特征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风险处理方式是指通过采用不同措施和手段,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经济运行过程。有以下几种:(1)避免。避免技术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高时,或处理风险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2)自留。有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之分,通常在风险所致损失程度和频率低、损失短期内可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财务

7、稳定时采用。(3)预防。通常在损失频率高且损失程度低时采用。(4)抑制。通常在损失程度高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的情况下采用。(5)转嫁。转嫁风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保险转嫁和非保险转嫁。7 【正确答案】 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1)保险合同因保险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2)保险合同因合同义务已履行而终止。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3)保险合同因协议而终止。但在这种情况下终止合同不能违背法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如果一方要以协议终止合同,一般都要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4)保险合同因

8、违约而终止。一般情况下,当一方违约且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害时,违约方要对受害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违约方违约程度相当严重,即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和保证事项,就会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受害方就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还可请求损害赔偿。(5)保险合同因解除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即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解约权;约定解除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可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任意解除指法律允许保险合同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意愿解除合同。8 【正确答案】 保险经营的环节分为投保、承保、防灾、理赔。(1)投保。投保亦称购买保险,投保人通过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中介购买保险后,就与提供这种

9、保险的保险公司建立了一种较为长期的关系。(2)承保。承保是指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通过协商,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取得意见一致的过程。(3)防灾。防灾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因素,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从而降低保险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活动。(4)理赔。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9 【正确答案】 保险公司经营的一般原则:(1)经济核算原则。因为保险企业的经营同样要核算劳动的占用和消耗,同样要核算经营成果。保险企业经济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成本核算、保险资金核算和保险

10、利润核算。(2)随行就市原则。保险企业应根据市场提出的现实要求,随行就市调整保险商品的结构和价格才能实现保险商品供求平衡和保险商品的价格。(3)薄利多销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保险企业可以略高于保险成本的低廉价格,打开保险销路,依靠较大的销售量来保证盈利。具体做法是,保险企业在制定保险费率时,应尽可能合理。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原则:(1)风险大量原则。风险大量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应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争取承保尽可能多的风险。风险大量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首要原则。(2)风险选择原则。风险选择原则是指保险人不仅需要承保大量的可保风险和标的,还需对所承保的风险加以主动的选择,使集中于保险保障之下

11、的风险单位不断趋于质均划一。通过承保质量的提高,保证保险经营的稳定性。(3)风险分散原则。风险分散原则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三、论述题10 【正确答案】 可保风险的条件:(1)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2)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保险人承保的风险必须是有发生可能性的,同时又必须是偶然的和不可预知的。(3)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意外风险有主客观两层意思。就主观来讲,是指不是由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所引起的,这就是说,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不采取合理预防措施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就客观来说,是指不是必然的,上面谈到的自然损耗、折旧等就是必然的。非意外风险或属于不可保之列,

12、或属于不赔偿范围。(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是由于保险不是赌博,也不是投机,它是以大数定律作为保险人建立稳固的保险基金的数理基础,只有一个标的或少量标的所具有的风险,是不具备这种基础的。(5)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传统可保风险条件仅是商业保险经营衡量或判别可保风险的理论条件,并非可保风险的一种绝对的现实条件。只是商业保险经营衡量或判别可保风险的充分条件,而非可保风险的一种必要条件。由此可推知,可保风险条件弱化是现代保险经营的必然趋势。可保风险条件弱化的理论依据是风险时期均衡思想,风险时期均衡的实施是有制约条件的,这种制约条件主要是来自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会计制

13、度以及财税政策等。我国现阶段可保风险条件弱化的现实条件:首先,保险宏观监管要从法律上规定保险经营应满足的最大风险自留额和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以约束风险承保的数量和质量,保证保险公司抵御巨灾巨损风险的能力,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其次,风险时期均衡理论的应用,尚须完善的再保险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发达。再者,风险时期均衡理论的运用,尚须有相应的财税政策相配套,要求允许不对年度随机利润储备征税,只在年度均衡有平衡利润的收税,以便利润储备可用于抵补损失。我国现阶段风险时期均衡理论的实施条件尚不成熟,各保险企业应谨慎运用弱化的可保条件来承保风险,以免造成保险经营的不稳定。各保险公司可在风险组合基础上,同时兼顾保

14、险宏观监管的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等的需要,视条件运用风险时期均衡,扩大承保规模,满足现实保险需求的扩大。11 【正确答案】 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企业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积累的保险基金暂时闲置部分,用于融资或投资,使资金增值的活动。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方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近年来保险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快速积累的保险资金因运用渠道狭窄、保值增值难度加大而成为保险业发展的瓶颈。放松对保险基金的运用范围成为了当前的面临的现实问题。放松对保险基金的运用范围对

15、于加快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提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能力,进而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保监会放松了现有投资渠道的投资限制,并新增了衍生产品等投资工具,增强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有助于保险公司提升资金运用收益。另一方面,保监会也引人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帮助保险公司拓宽收入来源。保监会还通过引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机构管理保险资产,增强保险资产管理的市场化竞争,促进现有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四、案例分析题12 【正确答案】 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是该笔 10 万元的保险金应该给被告制衣公司。理由: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

16、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我国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该案中,上海某制衣有限公司是该保险的投保人且是张某指定的受益人。此案例中,奚某的说法无根据,因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是人身保险的一种,故其保险金赔付应按照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对现金赔付的规定,赔付给受益人。该保单中,张某在保单上有亲笔签名,说明对于制衣公司为保险金受益人没有异议,所以制衣公司就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0 万元保险金应该给付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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