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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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 年试卷一第 45 题)(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D)美国

2、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2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 年试卷一第 46 题)(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 的法官独立,要受到“ 检察一体化”的限制3

3、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一第 47 题)(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4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 年试卷一第 49题)

4、(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 ;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

5、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方面5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 年试卷一第 50 题)(A)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脸部被当事人泼洒硫酸致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因所在法院不予批准,王法官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B)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在生效的起诉意见书中出现了文字表述错误,后果严重,为此,刘检察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刘检察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C)皮法官作为妻子的代理人向另一法院起诉,要求妻子就职的公司给付被拖欠的十四个月工资(D)毛律师在接待一起离婚案咨询时,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当事人希望其担任代理人的委托要求6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

6、 年试卷一第 47 题)(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 配置效率 ”(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7 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应具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 年试卷一第 48 题)(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

7、的(B)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的价值选择(C)细化诉讼程序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难以兼得(D)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勘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8 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要求?(2009 年试卷一第 50 题)(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 ”的头衔(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9 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

8、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一第 47 题)(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10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2011 年试卷一

9、第 47 题)(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 1 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11 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此时全体代表已就坐,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

10、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试卷一第 50 题)(A)按号就坐,但装作与律师不认识,与其不说一句话(B)按号就坐,可以与律师寒暄,但是不交谈案件事务(C)仅与同桌的人调换座位,但桌号不变(D)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12 王检察官的下列哪一行为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2011 年试卷一第 48 题)(A)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B)承办一起两村械斗引起的伤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邻,但为早日结案未主动申请回避(C)参加朋友聚会,谈及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包养了 4 个情人,但嘱咐朋友不要外传(D)业余时间在

11、某酒吧任萨克斯管主奏,对其检察官身份不予否认,收取适当报酬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2010 年试卷一第 48 题)(A)忠诚(B)公正(C)严明、(D)清廉14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49 题)(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 1,000 元的酬金(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D

12、)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15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人权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49 题)(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

13、无国籍人16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一第 48 题)(A)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B)律师服务机构一般采用公司形式,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地区仍可保留少数合作制律师事务所(C)个人律师事务所实行无限责任,因此在成立条件上比合伙律师事务所要宽松(D)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当个别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外债务时,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对外责任17 王律师为扩大业务范围采用的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2007 年试卷一第 48 题)(A)在晚报上发布介绍自己专业范围、所在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法的广告(B)加入

14、当地的企业家协会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C)向所有的同学发函,承诺给介绍案源者 10的回报(D)参加房地产专题研讨会,在会上发表“按揭”法律问题研究报告,并向与会者派发名片18 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安排办理业务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因某些情况的出现终止其代理工作。但发生下列哪一种情况时,不得终止承办律师的代理工作?(2007 年试卷一第 50 题)(A)发现了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B)承办律师另有一重大案件需要办理(C)承办律师突发急病无法继续工作(D)承办律师被管理机关中止执业资格19 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50 题)(A)甲行走不

15、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20 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对下列哪一事项公证机关可予办理公证?(2008 年试卷一第 49 题)(A)马某拿着一份合同复印件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经公证人员审查发现该合同有多处涂改痕迹(B)女青年李某 29 岁,至今未婚,到公证机关办理处女公证(C)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D)杨父因正在读初中的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多次劝说无

16、效,遂决定与儿子解除父子关系,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21 关于我国公证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7 年试卷一第 49 题)(A)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B)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C)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办理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2 实践中,国际融资担保存在多种不同的形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浮动担保等,中国法

17、律对其中一些担保形式没有相应的规定。根据国际惯例,关于各类融资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一第 86 题)(A)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只有在开证行对借款人的违约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才产生(B)大公司出具的担保意愿书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C)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基础合同(D)浮动担保中用于担保的财产的价值是变化的23 72 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83 题)

18、(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B)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C)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D)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24 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一第 84 题)(A)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B)追求实体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主要指努力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适用实体法律(C)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

19、、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法官的居中裁判等,保证当事人受到公平对待(D)根据形势及效率需要,可在有关司法过程中将 “类推”和“ 自由心证”作为司法公正的补充手段25 法学院同学就我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甲认为:法律职业道德一般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规范 3 个层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乙认为:如果缺乏无私奉献、敬业献身的精神,法律职业人员很容易进行“ 权力寻租 ”;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是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保障。丙认为:法律职业人员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要求不应高于一般社会成员;直接影响律师职业形象的执业外行为受到律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能成

20、立的?(2011 年试卷一第 85 题)(A)甲和乙 的说法均正确(B)甲 和丙的说法均错误(C)甲 、乙和丙的说法均正确(D)甲、乙 和丙的说法均错误26 关于不同法律职业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88 题)(A)法官职业责任包括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纪律责任、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B)检察官职业责任包括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纪律责任、赔偿责任和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C)律师职业责任包括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律师法律、法规及执业纪律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和纪律处分(D)公证职业责任包括公证活动中违反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和惩戒处分27

21、 根据司法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一第 90 题)(A)沈律师从 2003 年至今专职从事律师业务,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可成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B)孙检察官工作勤奋,业务水平高,是检察院公认的业务骨干,虽然曾经为办案而违反有关警车、警械、警具管理规定,年终考核仍可得到优秀的考核结果(C)郭法官认真总结审判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他应受到奖励(D)曾某为刑事被告人,四十六岁且有身孕,因经济困难未聘请辩护律师,可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28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一第 90题)(A)关于从事

22、法律职业的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公证员;年龄二十三周岁者可以担任检察官。 正确、 不正确(B)关于律师承办业务:律师承办业务,应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律师承办业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正确、不正确(C)关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特征: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正确、不正确(D)关于我国的法官制度: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

23、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正确、 不正确29 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2008 年试卷一第 90 题)(A)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B)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

24、。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C)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D)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 60 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30 法官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10 年试卷一第 89 题)(A)庭审时,发现当事人高某聘请的律师赵某

25、明显不负责任,提醒高某可另行委托律师钱某(B)办案时,发现原告律师程某系自己高中同学,主动提出回避申请(C)庭审前,向所办案件当事人委托的张律师指出某一证据效力不足(D)讲座时,提出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31 2009 年 1 月 8 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 的规定,法官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该规定严禁之列?(2009 年试卷一第 89 题 )(A)北方某省高级法院田法官给承办自己老家小学工程质量纠纷案的某基层法院孔法官打电话,希望尽快审理该案以不影响学校按时开学(B)中部某法庭许法官在下乡巡回审理纠纷案件时与代理人、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主任等人一起在原告家边喝酒边调解,并在返回

26、时收下被告赠送的 5 斤土豆(C)西北某基层法院包法官隐瞒正在办理的伤害案被告人是其同父异母兄弟的实情继续审案(D)东部某中级法院周法官指定由环球拍卖公司主持拍卖涉案的五套房屋32 依据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法官行为,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一第 89 题)(A)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B)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C)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

27、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D)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 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评论: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33 下列哪些属于法官张某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定的情形?(2007 年试卷一第 88 题)(A)年底前,张某要求当事人撤诉,明年再起诉。理由是年底不结案就会影响全年结案率(B)张某之妻从事律师职业(C)张某私下通知当事人王某接受对方的调解意见,否则将败诉(D)张某与对方

28、当事人同时出现在某研讨会上3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检察官的公正与廉洁,检察官不得兼任下列哪些职务?(2007 年试卷一第 87 题)(A)行政机关职务(B)审判机关职务(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D)政协委员35 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2009 年试卷一第 88 题)(A)接受委托,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寻求对李某有利的理由(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楼房倒塌系建筑风水原因,使其接受败诉结果(C)明知

29、不懂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但为经济效益极力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D)考虑到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36 2007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 年试卷一第 88 题)(A)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B)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30、(C)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D)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37 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2007 年试卷一第 89 题)(A)依据事实、证据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张全部免除委托人的担保责任,但法院未采纳其意见(B)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前讨论案情时表示:“如果此案交给我办,至少能追回一百万元”(C)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与被告人见面、详细查阅案卷、调查证据后,被告人尚有犯罪疑点的情况下,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让被告

31、人无罪释放(D)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向当事人提出案件很难胜诉,建议当事人争取和解38 律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下列情况中,律师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一第 90 题)(A)在庭审中出具了委托人提供的包含有商业秘密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证据(B)将十年来办结的案例汇编出版,其中包含了客户的商业秘密资料(C)发现委托人正在进行的行为将会发生致人伤亡的严重犯罪,立即将此情况向有关单位反映(D)代理海关关税事务时发现委托人的行为属于走私犯罪,确信自己将被无辜地牵涉其中,遂将情况向有关单位反映39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

32、构公约缔约国,甲国公民帕克在乙国投资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投资保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9 年试卷一第 100 题)(A)如乙国并未拒绝帕克的汇兑申请,而只是消极拖延则不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围(B)乙国应当是发展中国家(C)如发生在乙国邻国的战争影响了帕克在乙国投资的正常营运,也属于战争内乱险承保的范畴(D)乙国政府对帕克的违约属于政府违约险承保的范畴40 依照我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提请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情形有:(2007 年试卷一第 96 题)(A)到年龄退休(B)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C)长期患病不能上班(D)调至法院任院长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

33、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司法从“行政”制度中分离出来是在近代,而不是从古至今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制度。A项错误。司法的独立性使得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B 项正确。晋代刘颂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C 项正确。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精辟论述的司法独立,D 项为其原文转述,正确。本题为选非题

34、,A 项当选。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以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A 项说法正确。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及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基层法院主要有三大职权,一是审判一审案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三是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故 B 项错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各级检察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并突出重点,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35、、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C 项正确。检察一体化是对检察制度中有关上命下从的权力运行方式的概括。它既是行使检察权的原则之一,也是检察机关的组织原则即领导体制的重要内容。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D 项说法正确。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A 项认为调整社会关系是司法的直接功能,错误。司法公正的主要组成要素有: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B 项

36、正确。我国晋代刘颂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C 项正确。 D 项的叙述基本上是原文,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 A 项当选。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是司法公正的基础,A 项说法正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B 项说法正确。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法

37、律职业之间有鲜明的行业属性,C 项说法错误,为应选项。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法律职业基本原则有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保守秘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方面,D项正确。陷阱点拨 有些考生认为应当选 A,理由是司法机关包括检察院,而检察院是上下级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可以干涉下级检察院的行为。也有考生认为应当选 B,理由是上下级检察机关是领导关系,但在履行司法职能时。上级是以监督的方式,而不是命令的方式。在此提醒考生注意,本题 AB 两项均是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的原文,虽然不能认为书中所说的

38、都十分严谨,但是考试需有标准。特别是本题为单选题,C 项抹杀法律职业之间鲜明的行业属性是十分明显的错误,显然是更符合单选原则的答案。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法官法第 8 条第 5 项的相关规定。法官享有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第 36 条规定,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故王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受伤,是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第 43 条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本法第 8 条规定的法官权利的行为,法官有权提出控告。因此,王法官有权控告而不是申诉。申诉适用于受到处分的情形。A 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 A 项当选。我国检察官

39、法第 26 条规定:“对检察官的考核内容包括:检察工作实绩,思想品德,检察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重点考核检察工作实绩。”第 28 条规定:“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刘检察官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与工作实绩均不理想,可以得出不称职的结果,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B 项说法正确。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 28 条的相关规定,法官不得兼任律师。皮法官仅作为妻子的公民代理人是允许的。C 项说法正确。根据律师执业规范,如果律师认为自身职业能力有限,无法很好地维护委托人利益,可以不接受委托。对这一选项很多考生有异议,认为律师无正当理

40、由不可拒绝当事人委托。笔者认为,时间限制也构成自身职业能力限制的一种,如果律师在没有时间的情况下仍接受委托,势必影响服务质量,有损当事人权益,D 项说法正确。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考查司法的特性。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这体现了司法的普遍性特征,现代社会中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A 项正确。B 项考查司法的功能中解释、补充法律的功能。由于法律的相对滞后性,法官在裁判中对解释法律与行使自由裁量权十分重要。但解释不合理则有可能加剧法律的不确定性。因此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才可能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B 项正确。C 项考查司法

41、效率。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费用要由司法机关与有关当事人进行合理的分担。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C 项正确。D 项考查司法的功能中形成公共政策这一功能。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这种参与不是越位,恰恰表现出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是形成公共政策这一司法功能的具体体现,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选 D。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所追求的目标,二者是其相辅相成的,常常互为手段和目的。A 项正确。鉴于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

42、转型时期,在经济领域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在司法领域倡导“效率优先”势必加剧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在司法价值取向问题上,当前我们宜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目标。B 项正确。由于效率具有绝对性而公正具有相对性,所以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过于强调司法程序公正的时候,司法程序势必会烦琐,影响司法效率的提高。但是二者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还要看到二者相辅相成的一面。故 C 项的说法是片面的。本题为选非题,故 C 项入选。司法人员的专业性既是在追求效率时不可或缺的,又是在追求公正时必不可少的。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D

43、 项正确。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考查法官职业道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 6 条规定,法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并且不得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或者法律意见。律师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法官为其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金法官向案件当事人推荐律师的做法违背了职业要求,A 项不当选。B 项考查律师职业道德。法律援助条例第 22 条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闻律师在

44、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受援人交通费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B 项不当选。C 项考查公证员职业道德。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第 12 条规定:“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五)在公证员名片上印有曾担任过的行政职务、荣誉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其他头衔的。”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头衔的做法违背了职业道德,C 项不当选。D 项考查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 119 条规定,律师可以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专业研讨会,以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因此律师邀请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等法律界专业人士出席研讨会的做法未违反职业道德,D 项正确。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

45、析】 司法公正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而司法效率描述的是司法活动的快慢程度,作为一个理论分析工具,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A 选项认为司法效率是司法的本质,其认识是错误的。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B 选项正确。根据现代司法终局性的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做处理。C 项将终局性的特点张冠李戴到独立性的特点上,因此 C 项表述错误。德国设立 6 种法院,

46、即宪法院、普通法院、劳工法院、行政法院、社会法院和财政法院,各成系统。除宪法法院外,其他 5 种法院的联邦级法院组织组成联合委员会,协调彼此工作。以德国的普通法院为例,其普通法院共分为四级:初级法院(Amts-geficht)、州法院(LandgeJcht)、州高等法院(Ober-landesgericht)和联邦法院(Bundesgerichtshof)。因此,德国并非实行类似美国的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是单一制国家,法院由全国统一设置,包括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两个系统。故D 项不正确。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官行为规范第 85、86 条规定,当本人或者亲友与他人发生矛盾时,

47、不得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不得妨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解决。对非直系亲属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诉讼案件,一般应当让其自行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官本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A 项做法未违反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第 81 条规定,受邀请参加座谈、研讨活动时,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等的邀请应当谢绝;对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党、政、军机关、学术团体、群众组织的邀请,经向单位请示获准后方可参加。B 项中,由于学校与案件无利害关系,钱法官可以参加。但是,同法第83 条还规定,在写作、授课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具体案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不披露或者使用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

48、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由于模拟法庭针对的是在审案件,因此钱法官不应对具体案件进行评论,B 项做法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 17 条规定,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法官行为规范第 83 条规定,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法官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C 项中,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导并非从事经营性活动,也没有在营利性组织任职,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是不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的。法官行为规范第 82 条规定,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时,

49、对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的,应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且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不接受有违清正廉洁要求的吃请、礼品和礼金。D 项中,某省高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若经过审批则未违反法官职业道德。陷阱点拨 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来自 C 项。对于法官兼职博导,很多考生引用 法官法第 15 条的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从而认为法官在学校当兼职博导属于兼任事业单位的职务。兼职博导是指不在博士授予点任职的导师,并非学校的职务。同时公务员法第 42 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法官也属于公务员的范畴,因此法官兼职教授、博导、校外辅导员,在经过批准且不领取报酬的情况下是允许的。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 8 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法第 40 条规定:“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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