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甲(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 30 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2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
2、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3 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亭行为能力(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4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
3、提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5 2009 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 A 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6 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 肉制品加工厂。 2011 年 5 月,因瘦肉精事件影
4、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B)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C)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D)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
5、效。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8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309 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6、(A)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B)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C)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D)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10 甲公司出资 20 万元、乙公司出资 10 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丁公
7、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1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 2005 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12 徽南公司由甲乙丙 3 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认为既然丙可
8、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B)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微南公司支付费用(C)丙认为自己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13 甲乙丙是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各占 52、22和 26的股份。乙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 (B)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C)
9、乙与丁之问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D)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 2:1 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14 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
10、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B)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C)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D)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6 关于商事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办理营业登记(B)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即丧失主体资格(C)企业改变经营范围应办理变更登记(D)企业未经清算不能办理注销登记17 关于有
11、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享有更多的意思自治(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D)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8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 100 万元、丙公司货款 50 万元。2009 年 9 月,甲公司与丁公司达成意向,拟由丁公司兼并甲公司。乙公司原欠丁公司租金 80 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
12、两个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同时归于消灭(B)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后,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债务抵销(C)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或丁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D)甲公司与丁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甲公司和丁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19 甲公司于 2008 年 7 月依法成立,现有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依照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 2001 年 6 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 年刑满释放(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 2006 年被宣告破产(C)徐某,20
13、03 年向他人借款 100 万元,为期 2 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 2006 年 5 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20 一枝花有限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并依法成立了清算组,该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A)为使公司股东分配到更多的剩余财产,将公司的库房出租给甲公司收取租金(B)为减少债务利息,在债权申报期间清偿了可以确定的乙公司债务(C)通知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解除双方之间的供货合同并对其作出相应赔偿(D)代表公司参加了一项仲裁活动并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21 庐阳
14、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庐阳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鉴于庐阳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庐阳公司的分立应当由庐阳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决议 (B)庐阳公司的分立应当由集团公司作出决议(C)庐阳公司的分立只需进行财产分割,无需进行清算(D)因庐阳公司的债权债务均发生于集团公司内部,故其分立无需通知债权人22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
15、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23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 50 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 20 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 50 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 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
16、成 65 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3 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24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 30 万元于 2004 年 2 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09 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该股东会决议无效(B)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C)乙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D)乙可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人25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 2
17、0股权中的 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26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 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
18、格收购其股权(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27 周某向钱某转让其持有的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该股权转让和股东的认定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股东仍然是周某(B)在出资证明书移交给钱某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C)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钱某即成为公司股东(D)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登记后该股权转让取得对抗效力28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 0.5的股东王
19、某认为家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 l,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29 湘东船运有限公司共 8 个股东,除股东甲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某次股东会上,7 个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因甲未实际缴付出资而不能参与当年公司利润分配。3 个月后该公司船只燃油泄漏,造成沿海养殖户巨大损失,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甲向其他
20、 7 个股东声明:自己未出资,也未参与分配,实际上不是股东,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己无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虽然没有实际缴付出资,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B)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C)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只应由甲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 7 个股东不承担责任(D)甲的声明对内具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9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请回答。30 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
21、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31 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32 关于子公司的财产性质、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由子公司独立使用(B)当子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甲公司仅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2、(C)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D)子公司进行诉讼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签订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主要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公司法第 176 条规定了公司分立时的通知义务,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所以 A 项正确,不应入选。第 177 条规定了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继问题,该条规定
2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 C 正确,不应选。选项 D 中,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符合第 177 条规定的后半部分,因此,D 选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入选。选项 B 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而且也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分立的法律规定,因此,本题答案选 B。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本题中,王大伟出资,并且在王小伟不知情的前提下,将其登记为股东的行为,符合了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注册登
24、记的特征,实质为冒名股东。冒名股东的主要法律特征有两点:第一,客观上,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但被冒名者既无出资之意,也无经营之实,而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文件等却将其列明为股东。第二,主观上,被冒名者没有出资设立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意思表示,也无与公司其他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且根本不知情。这是冒名股东与隐名、挂名股东存在的重大区别,即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之间根本没有合作或者借名之合意。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直接对冒名登记行为进行规范的条文只有 2011 年 2 月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
25、规定)(三)(以下简称 公司法解释(三 ) 第 29 条,该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债权人只能要求王大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无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 D 选项是错误的。由于现行法没有对冒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本题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公司股东。公司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很多
26、考生据此认为股东名册是认定股东资格的根本依据,从而判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王小伟是公司股东。但是,股东名册对于股东资格的确认仅具有证权效力,而非设权效力,只有在无相反证据予以推翻的时候,股东名册的记载才具有一定的推定效力。本题中,根据冒名股东的法律特征,王小伟作为被冒名登记的人,并没有加入公司作为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意思,也没有真正行使过股东权利和义务,显然不能简单的依据股东名册确定其股东资格。B、C 选项是错误的。而王大伟为了对外掩饰自己的股东身份,在其弟王小伟不知情的前提下,冒用王小伟的证件进行了公司登记,但事实上公司的其他股东对王大伟的股东身份是知情且认可的,他也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成立后
27、,出席股东会议、行使股东权利的人也必将是王大伟,所以,王大伟才应被认定为公司的股东。综上,A 选项正确,应选。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股东是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持有公司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甚至可以是国家,但是当国家作为股东时,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6 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机关是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具体由谁决定根据章程的
28、规定。因此选项 AB 不正确。公司法第 16 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为本公司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故 D 项正确, C 项错误。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解散的原因,可将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其中,强制解散又包括行政解散和司法解散两种形式。本题考查的便是强制解散中的司法解散。根据公司法第 183 条规定,公司司法解散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出现法定理由。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法定理由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公司经营管理的严重
29、困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公司权力运行发生困难,出现公司僵局;二是公司的业务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第二,穷尽其他救济。司法解散应是公司困境的最终救济方式,如果公司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克服此种困难,则不应采取司法解散的方式。第三,原告主体适格。司法解散是决定公司终止的重大事项,并非任何股东都享有请求权,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本题中,D 选项是对第 183 条所规定的法定事由的直接重述,所以 D 选项正确。A 选项,董事长甲严重侵害丙的知情权,并不属于司法解散的法定事由,丙可以据此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而非解散公司之诉。B 选项,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
30、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丙也可以诉请分配,维护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如果公司管理层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第 75 条第 1 项规定的情形,丙还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而不能提起解散公司之诉。C 选项中,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公司行政解散的法定原因,而不是本题所要考查的司法解散的法定事由。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58 条第 2 款的规定,我国现行法上的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本题中,张平欲将原个人独资企业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表面是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实质上可以认为是原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新的一人公司的
31、设立两个程序。一人公司的设立,除应符合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还应当符合法律对一人公司出资、责任承担等方面的特殊规定。公司法第 59 条第 1 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据此,C 选项中,张平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正确,本题为选非题,不应选。从公司形式上看,一人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有限责任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一人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法第 64 条规定了特殊情形下,对一人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该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32、担连带责任”,所以,D 选项也是正确的,不应选。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 31 条第1 项的规定,企业名称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的不予核准,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新成立的一人公司与原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均为张平,且新公司作为原独资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使用原企业的商号是可以的,所以 B 选项是正确的,不应选。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6 条第 l 项的规定,投资人决定解散时,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该法第 27 条又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综合这两条规定,张平在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时
33、应当进行清算,A 选项的说法错误,应选。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28 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项规定属于强行性法律规定,公司或其他股东无权决议免除某股东的出资义务。而根据公司法第 22 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3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见,甲依法应承担向公司足额缴纳剩余 4 万元出资的义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公司章程的议定事项,也不属于会议召集或表决方式等程序性事项,因此股东会作出的免除甲 4 万元出资义务的决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决议。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28 条第 1 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可见,甲以非货币财
35、产面包车出资,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故 A 项错误,不当选。公司法第 27 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本题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8 万元,其30为 24000 元,且只有股东乙用货币出资,因此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 24000 元而不是 2 万元,故 B 项错误,不当选。公司法只限定最低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30,因此其非货币资本最高可以达到 70%,即 56000 元,因此丙
36、的专利出资作价可以达到 4 万元,故 C 项正确,当选。公司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 5 年内缴足。可见,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D 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C。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性较强的公司类型,为了保持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公司原有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公司法第 72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
37、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 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上述法条,甲欲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因此 A 项表述正确,应入选。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能行使,故 B 项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其他股东均具有优先购买权错误,不
38、应入选。在股权转让关系中,受让人应将转让款支付给出让股权的股东而非公司,故 C 项表述错误,不应入选。根据公司法第 33 条第 2、3 款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可见认定股东是否取得股东资格首先应判断股东名册的记载,工商登记只是产生对抗效力,并不能因未办理登记绝对地否定股东资格,因此 D 项表述错误,不应人选。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20 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39、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甲利用其股东地位致使公司高价从丁公司进货,造成公司亏损,依法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 C 项正确。本案中,虽然甲公司是通过丁公司与丙公司交易的形式损害了丙公司的利益,但是要求丁公司向丙公司承担责任,缺乏法律依据。首先,丁公司并未违约,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其次,从本案中,无法
40、直接判断出丁公司的行为与丙公司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也无法判断丁公司主观上存在过错,因而不存在追究丁公司侵权责任的问题。因此,本题的 A 项、D 项错误,不应入选。根据公司法第 20 条的规定,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的前提是给其他股东造成了损失,而从题干中解读不出乙公司是否因为甲公司滥用股东权利而受到了损失,因此 B 项错误,不应入选。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83 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故本题中只有甲(持股 70)、乙(持股
41、 25) 有权利提出司法解散的请求,B 项正确,AC 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 75 条第 l 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自己公司股权的情形仅限于:(1)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题中情形不符合法律列举的情形,因此,在本题的情况中无法通过股份收购来解决问题,故 D 项错误,不应选。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27、28 条的相关规定,本题中,丙以专利权出资的,应当依
42、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此时的专利权应由公司享有,股东丙只行使包括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不再享有专利权。专利法第 12 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如上所述,徽南公司是该项专利的权利人,包括原专利权人在内的任何人想要使用该项专利技术,都应与徽南公司签订相应的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并向徽南公司支付费用,因此本题中丙如果要使用该专利,应向权利人公司支付报酬,因此本题 B 项正确,A 、C、D 项错误不应选。需要说明的是,有考生认为,股东可以以专
43、利使用权人股,我们认为不可以,原因如下:首先,如果允许股东以专利权的使用权出资,则专利权人与公司的关系实际是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关系,是一种债权关系而非股权关系,在将来公司破产或解散时,作为人股的专利使用权的处置就会遇到问题;其次,专利使用权价值不具有确定性,会随专利许可数量的多少而有所变化,这也不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出资方式的条件。所以,在任何情形下,专利权人以专利使用权人股都是不合适的。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规定,本题中,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应视为同意转让,A 项表述正确,本题为选非项,故不应人选。虽然甲后来表示购买,但此时甲已经进行了放弃
44、购买的意思表示,不得反悔,应视为其同意转让,甲无权再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B 项错误,应人选。乙在通知了其他股东,且其他股东一人同意、一人视为同意的情况下,与丁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因此 C 项正确,不应人选。根据前述法条,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即 2:l 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D 项正确,不应入选。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58 条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2 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与一人公司相同之处在于出资人都是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的财产,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并不需要缴纳出资,只需申报,投资人
45、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公司却必须要拥有自身独立的财产,股东必须一次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本题中,张某作为唯一的投资人,欲从事商贸业务,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选择一人公司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这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均可,因此,本题中 A 项、B 项正确,不应入选。合伙企业法第 3 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根据本条规定,法律并未禁止个人独资企业入伙普通合伙企业。故本题中 C 项认为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表述错误,应选。公司法第 59 条第 2 款规定:
46、“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条规定,法律只禁止了一人有限公司再设立有限公司,没有禁止其投资设立有限合伙,而且合伙企业法第 3 条的规定:并未禁止一人公司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因此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D 项表述正确,不应入选。但是公布的答案值得商榷。我们认为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本题 D 选项也为错误选项,也应当选。根据公司法第 15 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该规定禁止公司成为其他经济组织中承
47、担无限责任的成员,是为了避免公司因转投资而成为空壳,从而避免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据此不难看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是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是不是本条中“法律的另有规定”呢?我们认为:法律的另有规定必须是一种明确规定。而不是推定。下面从 2 个角度举例论证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缘由:(1)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会损害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净资产为 100 万元,负债为 50 万元。乙合伙为一普通合伙,效益非常好。2007 年甲公司股东会决议投资于乙合伙,成为普通合伙人,投资数额为 10 万元。不久金融危机爆发,乙合伙的产品销量大降,
48、一下负债 500 万元,甲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被追究连带责任。此时由于甲公司对乙普通合伙的 10 万元投资,导致其须承担 500 万元的连带债务,甲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明显被侵害。(2)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会架空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本质规定:甲、乙两自然人各出资 10 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亏损 40 万元。其责任的承担自然是甲、乙对该 40 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甲、乙每人出资 10 万元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由这 2 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各出资 10 万元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此时合伙企业的 40 万元债务应该由谁承担呢?如果由 2 个一
49、人有限责任公司各按其注册资本 10 万元承担债务,则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就名存实亡了;如果一人公司背后的股东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则违反了“有限责任”这一最基本的公司法原则。因此虽然合伙企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结合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立法意图可以推知,公司类法人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关于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所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公司法解释(三) 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规定。公司法解释(三)第 2 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