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1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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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材料一:天惟时求民主。材料二: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材料三:人民主权是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材料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问题:请运用宪法有关知识对以上四则材料进行评论。二、论述题2 试述制宪权的定义和性质。3 论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4 如何理解基本人权原则?5 试论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6 试述资产阶级宪法的基本原则。7 试析英国议会至上的宪法的原则。8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的原则,在我国宪法中是如何体现的?9 美国联邦主义宪法原则的理论与实践。10 试论我国宪法结构。11 论述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

2、。三、名词解释12 制宪程序13 制宪机关14 制宪权主体15 分权制衡原则16 法治17 人权18 宪法至上原则19 宪法判例20 宪法解释21 宪法的渊源形式22 宪法结构23 宪法停止四、简答题24 简述旧中国宪法的演变过程。25 简述英美宪法的内容、特征,并对二者进行评价。26 简述近代宪法产生以来在内容上发展的基本标志。27 简述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关的区别。28 简述制宪权的特征。29 制宪权的制约。30 简述英国式分权原则的特点。31 简述宪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32 简述美国三权制衡的宪法的原则。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宪法)模拟试卷 16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材料

3、1、材料 2 与材料 3、材料 4 存在某些矛盾。(1)材料 1 中所谓 “天惟时求民主”,意思是天是为民作主的,所求的 “民主”是“ 民之主”,即“君主”、“圣王”。这与起源于古希腊的“民主” 一词的含义相差甚远。这种思想演变下来,就是帝王将相受“天” 之托来为民作主,而人民则是被管理的对象。与此相联系的是所谓“ 民本 ”思想或“重民”思想,即主张 “民为邦本”,“ 君为舟,民为载舟之水” , “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尽管这些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对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利益有一定价值,实质则是提醒统治者剥削压迫要有一定限度,应该施行德威并重、宽猛相济的统治手段,而不是让人民成为管理国家、社

4、会的主人。这显然与宪政意义上的民主思想格格不入。(2)必须破除材料 2 中所谓“ 为民作主”的陈腐观念。政府公职人员应当抛弃观点2 中所谓“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的陈旧思维。这种思维是专制思想的体现,混淆了“ 为民作主”与现代民主的差别。然而,不少领导以 “父母官”自居,把“爱民如子”挂在口头,却没有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公仆,没有把人民群众自觉地视为“衣食父母”,而习惯于由自己为大家作主,这无疑背离现代民主的要求。(3)材料 3 和材料 4 明确提出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强调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民群众缺乏权利主体意识,认识不到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5、认识不到自己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责任和权利,更认识不到包括自己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在推动社会发展中所拥有的权利,而习惯于把希望和前途寄托于少数公职人员身上。因此,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缺乏应有的热情与主动性,常常处于观望被动状态,不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中去,与发展人民民主的需要不相适应。因此,必须继续强化人民的宪法观念,帮助他们牢固地树立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自己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参与对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知识模块】 宪法二、论述题2 【正确答案】 (1)宪法的制定权简称制宪权,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宪法的权力。制宪权、修宪权与立法权是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修宪权是依据制宪

6、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力,可以理解为制度化的制宪权,是一种源于制宪权的权力。因此,即使制宪权与修宪权行使主体一样,其行为性质也不同。而立法权活动则要遵从制宪权宗旨,不能脱离制宪的目的与原则。制宪权理论源于古希腊、罗马的法治思想以及中世纪的根本法思想。系统提出这一理论的是法国的著名学者西哀耶士,他在第三等级是什么中指出:惟有国民拥有制定权,国民意志永远是最高法律。由此看来制宪权不同于修改权和立法权。(2)有学者认为制宪权是自然法中存在的“ 始原的创造性” 权力,在国家和宪法存在以前,作为制宪权主体的国民就在特定的“自然状态” 中存在。从此意义上讲,制宪权是一种创造的权力,国家权力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

7、形成的权力” ,制宪权是国家权力存在的前提。这种观点是不准确的。制宪权是一个国家统治的最高决定权,本身不能成为游离于国家权力活动以外的权力,实际上是提高决定权的具体表现,即有权决定国家统治形态的阶级运用制宪权,具体创造宪法,以巩固统治关系。在通过制宪权的运用反映主权者根本意志的同时,制宪权也可起到决定具体权力活动方式与界限的功能,从而有助于强化宪法规范的效力,建立以宪法为基础的权力制约机制。【知识模块】 宪法3 【正确答案】 制宪权和立法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立法权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在近

8、代国家,哪些国家机关有权立法,以及享有多大的立法权,即立法权的划分,一般是由该国宪法加以确定的。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制宪权与立法权是两种不同的立法活动。制宪权主体是国民,制宪直接反映了人民的意志。而立法权则掌握在特定国家机关的手中,只能间接反映人民的意志。制宪权决定了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三权的组织与活动原则,立法权只能来源于宪法的规定。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分离使得制宪权能够更直接、更准确地表达主权国家的独立意志,从而使立法权受到制约和限制而不至于被立法机关加以滥用,违背人民的意志。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区别表现在:(1)权力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应当且只能是人民;后者则往往是由宪法设立的议会等民意代表机关

9、行使,民意代表机关与人民显然是不同主体。(2)制宪权具有 “至高性,独立性”,制宪权本身是宪法和法律的合法性基础,立法权则来源于制宪权。(3)制宪权不受实体法约束,而立法权受宪法约束,只能在宪法之下行使。(4)行使制宪权的社会基础具有特定性,只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才行使;立法权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经常不断地行使。制宪权和立法权也是密切联系的,表现在:(1)制宪权是立法权的正当性基础与合法性源泉。只能通过制宪权解决宪法的正当性才能解决由宪法产生的权力,包括立法权的合法性问题。(2)制宪权是宪法和法律的合法性基础,立法权则是宪法所创设的一种国家权力,要受宪法约束。立法权活动要从属于制宪权宗旨,不能脱离制

10、宪的目的与原则。【知识模块】 宪法4 【正确答案】 (1)人权就是作为一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即满足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目前主要指在宪法中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且有扩大的趋势。人权思想是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斗争的有力武器,它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的商品关系、等价交换、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反映了资产阶级争取人身的自由平等和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的要求。(2)人权的内容包括自由、平等、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等,成为政治斗争的宣传口号,其中人权的最实质内容是财产所有权。最早将人权理论规范化的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即美国的独立宣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

11、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保障这些权利,所以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这也是以后各国宪法所保障的。(3)基本人权原则的政治意义是,在自由、平等、博爱的幌子下,骗取人民的信任,从而取得了反封建斗争的胜利,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并将基本人权上升为宪法的原则。可这只是为了满足资产阶级巩固统治的需要。实质上,在资本主义社会,“人权本身就是特权 ”,平等地剥削劳动者是资本的首要人权。【知识模块】 宪法5 【正确答案】 我国社会主义宪法主要调整四类社会基本关系,即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和法治关系,因此宪法分别在这四个方面确立了四大原则,主要包括:(1)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调整政治

12、关系原则)从根本上说,宪法的产生源于主权在民思想,因此,社会主义宪法毫无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的原则,但这一原则与西方资产阶级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有着根本的不同:思想基础不同:社会主义宪法主权在民的思想,源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它抛弃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具有科学性;人民含义不同:社会主义宪法将主权在民的“ 民”理解为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及其同盟者,而不是泛指全体公民,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实现途径不同:西方国家贯彻这一原则,依靠代议制和分权制,而社会主义国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民主集中制来实现,具有高效性。在我国,权力属于人民的实现途径是:通过确认国家的人民民主专

13、政性质,保障人民主权原则实现;通过确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经济基础;通过确认武装力量属于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奠定强力保障;通过确认各级人代会制度,奠定民主基础;通过确认人民群众可以管理各种事务,确保贯彻落实;通过确认广泛的公民权利和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全面真实和有效实施。其中保证人民权利实现的监督措施是:在人民与代表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方面,实行民主选举,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其他机关由人代会产生,对人代会负责,受人代会监督。为促进国家与人民关系的顺利调整,真正落实人民主权原则,我国宪法还就国家机关之间和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作了规定和调整,确认

14、民主集中制,实行议行合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建立人与人之间新型关系,以求全面贯彻落实。(2)社会主义公有制原则(调整经济关系原则)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制度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在调整和确认经济关系时的基本原则,把它作为社会主义宪法的一项原则,是区别资本主义的主要标志之一。我国宪法对公有制的规定表现在: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将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确认为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同时我国宪法的这一原则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比如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等;规定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如矿山、城市土地、森林等;规定了公有

15、制的基本要求是 “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当然宪法同样规定了其他分配形式;明确宣布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当然,私有财产同样不可侵犯。因为,公共财产与公民私有财产有同等的宪法地位。惟有这样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公平要求和现代社会的法治要求。宪法的修改也体现了这一点,如私营经济地位的重新认定等。(3)社会精神文明原则 (调整文化关系原则)社会精神文明原则是现行宪法在确认我国文化制度、调整各种文化关系时的基本立场和准则。宪法序言规定的根本任务以及宪法第 24 条的规定中都体现了这一原则。这与早期资本主义宪法相比是一个突出的变化。早期的宪法主要规定政治问题和

16、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问题,到 1918 苏俄宪法才有了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而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从此也才有了这方面的规定。但直到我国现行宪法制定以前,都没有任何国家的宪法将它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所以精神文明原则是我国现行宪法的特色之一。(4)宪法至上原则 (调整法治关系原则)既然法治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那么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应将其确定为基本原则,因而就有宪法至上原则。宪法至上原则主要指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国家的一切法律和法律制度都不得与宪法和宪法制度相冲突,其他法律和法律制度间的关系,包括法律效力等级均由宪法予以规定。具体要求:法治必须以宪法和法

17、律为依据; 法治必须与民主相结合;法治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知识模块】 宪法6 【正确答案】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立场和准则,是贯穿于立宪和行宪过程中的基本精神,是一国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文化传统的集中反映。资产阶级宪法依据其规范的内容可概括出以下几种宪法的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一般来说,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政府要为人民服务。人民主权原则相对于封建社会的“朕即国家”和君主是主权的体现者来说,无疑是一大进步,但也有其阶级局限性:无论是人民主权、议会主权

18、或国家主权,关键在于谁是人民,谁组成议会,谁掌握国家,而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建立的政权仍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政权;人民主权的理论基础是唯心主义(社会契约论); 人民主权仅涉及政治权力方面,没有涉及重要的经济方面,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人民主权原则不可能真正实现。(2)基本人权原则人权就是作为一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即满足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目前主要指在宪法中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且有扩大的趋势。人是阶级人,因此人权具有阶级性。所以,人权思想是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斗争的有力武器,是资产阶级政治斗争的宣传口号。它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的商品关系、等价交换、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反映了资产阶级争取人身自由平等和政治上民主权利

19、的要求。人权的内容包括自由、平等、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等,而财产所有权是其实质内容。(3)分权制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源于人的“性恶论” 所导致的权力膨胀。分权制衡原则是指宪法应体现国家权力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的权利的原则。权利制衡观点由来已久,但只有到了资本主义阶段才成为理论学说。代表人物是洛克、孟德斯鸠和汉密尔顿等。其政治意义在于维护统治,协调本阶级内部各个派别的利益冲突,用于蒙骗人民,实质上也是一种统治方式。当然也有其进步意义,如防止独裁专制、监督思想的提出、民主共和体制等都是建设民主国家的基本环节,它是宪法的核心精神之一。但由于行政权力不断膨胀,目前分权原则正在走向衰落

20、。(4)法治原则法治是对抗人治即封建专制的产物。法治从根本上讲,就是制定并实施宪法,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和活动纳入宪法规定的轨道。一切依据宪法的规定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权利和自由,国家机关权力依法而授。它与人治相对立,提倡一切依法办事,所以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根本要求。法治原则有三个方面表现:立法机关应创设和维护“ 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 政府权力既受到限制又要保障维护法律秩序,保证各种条件;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法治不可能缺少的条件。【知识模块】 宪法7 【正确答案】 英国议会至上原则的建立有其历史发展原因。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初期,资产阶级

21、尚未完全掌握国家权力,封建阶级仍保留了一部分权力。国王掌握了行政权,而资产阶级掌握了议会。议会至上原则有助于资产阶级夺取权力逐渐削弱乃至消灭国王权力。因此,议会至上原则的确立标志着资产阶级夺取政权的胜利,资产阶级通过努力终于独享了国家政权。英国的实证理论主张国家主权在于全体国民,但是全体国民共同行使主权在现实中不实际,代议制度因此得以建立,由议会代表国家行使国家主权。而资产阶级掌握了议会,因此实质上是资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议会至上原则体现在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司法权,议会拥有最高的国家权力。资产阶级利用议会进行一系列立法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议会至上表现出弱点:以议会为中

22、心的民主宪政体制显得缓慢,不如以内阁为中心的民主体制反应灵敏。因此,行政权也不断扩大和集中,议会至上原则逐渐消亡。【知识模块】 宪法8 【正确答案】 我国宪法第 2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根本法依据。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的原则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的:(1)宪法通过确认国家的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的原则的实现;(2)通过确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从而奠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3)通过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将国家一切武装力量置于人民的掌握和监督之下,捍卫国家主权,防止国内外

23、敌对势力颠覆,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实现;(4)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以实现主权在民的宪法的原则;(5)依据宪法规定,我国人民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其他途径和形式(如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管理国家事务和其他社会事务,从而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的原则贯彻于国家和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6)宪法确认了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措施,以体现和促进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的原则的实现。此外,我国宪法还就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做了规定和调整。对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宪法确认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了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的各级人民代表

24、大会在同级国家机关中的核心位置,体现了议行合一的精神。对于公民之间的关系,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这些规定有助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的原则的真正实现。【知识模块】 宪法9 【正确答案】 美国的联邦制是指美国国家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分享权力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中,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在特定的范围内独立决策和行使权力,并以宪法为依据保护各自的权力不受对方侵犯。从 18 世纪末宪法生效后,联邦与州的分权关系就不断地发生变化。“二元联邦主义 ”时期:(1)1789 年至 1965 年内战结束前,是美国“ 二元联邦主义” 的确立和巩固阶段。(2)1861

25、年,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这是南北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的战争,也是联邦主义者与州权主义者之间的战争。美国内战结束后,美国联邦政府对各叛乱州进行了重建和改造,加强了对州事务的介入。此后,虽然二元联邦主义得以保持,但北方的胜利使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始稳步上升,使二元联邦主义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3)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美国开始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与此同时,联邦权力也随之急剧膨胀。这一时期,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主要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二元联邦制的基本架构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合作联邦主义 ”时期:(1)约从 20 世纪 30 年代到 20 世纪 70 年代。所谓“合作联邦主义” 是

26、指各个层级的政府在履行其特定职能时不是相互隔离和相互独立,相反,呈现为相互连接和相互合作的关系。1916 年的联邦补助建筑公路法被认为是实行这一制度的典范。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资产阶级自由派将这一制度称为“合作联邦主义” 。(2)产生缘由:美国合作联邦制度的出现是美国联邦政府权力不断上升,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力持续下降的现实反映,是南北战争后美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结果;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全国性问题的增多也是美国联邦政府权力加强的一个原因。(3)该种模式的利与弊:该种模式对于缓解经济危机、恢复经济及治理全国性问题,在某段时间内有很大作用;然而,这种中央对地方的集权式的合作关系给联邦政府带来了沉重的

27、负担,而且联邦政府的多数机关并没收到实效,使公众感到失望;联邦政府权利的扩大也导致了大政府的出现,引起了种种批评。“新联邦主义 ”时期:(1)所谓“新联邦主义”是指寻求改变美国联邦政府权力日益集中的趋势,力图恢复联邦与州之间关系的平衡,使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重新获得权力的地方政治模式。该政策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尼克松政府期间。(2)产生缘由: 20 世纪 60 年代,随着美国联邦政府权力的日益集中,美国社会要求改变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权力失衡状况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为了部分实现这一社会要求,改变联邦预算的严重失衡,60 年代尼克松上台后便提出还权于州、还权于民的口号,试图改变“新政” 以来美

28、国政治的权力流向,使权力、经费和责任重新转移到各州和人民手中。(3)1981 年里根上台后,再次提出“ 新联邦主义”的理论概念。主要是改革福利制度,压缩联邦机构,加强州的权力,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和承担的社会责任部分的下放到各州和地方政府。1993 年,克林顿上台后,提出“再造政府” 口号,决心调整政策系统的权力关系,创造一个廉价实用的政府。2001 年上台的小布什也坚持“新联邦主义”政策。尽管 “新联邦主义 ”政策的实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联邦政府在政策过程中的主导地位,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联邦政府的依赖状况,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联邦政府对许多国内规划的控制,州政府获得了一定

29、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权。综上所述,美国自 19 世纪以来的历史中,联邦与州的权力关系总的倾向是联邦权力不断增加,但另一方面,美国宪法中联邦与州的分权制也不会轻易变动。就私法和刑法来说,各州所定法律仍然是大多数美国人日常生活的一般规则。【知识模块】 宪法10 【正确答案】 我国是采用成文宪法典的国家。1954 年,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颁之后,经过 1975 年、1978 年和 1982 年三次全面修改和 1982 年以后的四次部分修改,形成了现行的成文宪法体系。同时,宪法典的内容结构和形式结构也随之不断丰富和完善。首先,从宪法体系上看,我国现行宪法体系属于成文宪法体系,构筑这一体系的宪法渊源形式有

30、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等。其中宪法典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等,处于我国宪法体系的核心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根本活动准则。其次,从宪法典的体例上看,新中国的四部宪法均以“章” 开篇,兼有节、条、款等设置。而现行宪法全文共 4 章,7 节,138 条,另附 17 条修正案。关于章、节、条的设计,均有中文数码明确表示。但款、项的设计,有的条文中标明有中文数码,如第 30 条、第 62 条、第 63 条、第 67 条、第 89 条等,

31、但大部分条文中没有中文数码的表示。最后,从宪法的内容结构上看,按照调整对象的性质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国家的标志等等。在排列上。现行宪法改变了前三部宪法的排列顺序,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章提到了 “国家机构”一章之前,从而突出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地位。此外,按照调整对象的方式不同,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史实性条款、纲领性条款、基本原则条款、规则模式条款、宪法的效力条款和修改条款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宪法的效力条款和修改条款分别出现在序言和正文的分则之中,没有单列附则加以规定。【知识模块】 宪法11 【正确答案】

32、宪法的渊源形式指基于不同的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宪法外部表现形式。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大致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等。(1)成文宪法典1949 年我国解放战争取得基本胜利之后,于 9 月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尽管它还不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它规定了我国的基本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为我国社会主义成文宪法典的制定奠定了基础。1954 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成文宪法典的正式产生。之后,又经过 1975 年、1978 年和 1

33、982 年的三次全面修改,以及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和 2004 年的四次部分修改,确立了我国现行成文宪法的体系结构。所以,成文宪法典是我国宪法的主要渊源形式。(2)宪法性法律在我国,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大多通过宪法典的形式确认和规定。所以,我国的宪法性法律,主要是指为实施宪法而由全国人大等制定的宪法关联法。例如,2000 年的立法法、1995 年的选举法、1982 年的全国人大组织法、1982 年的国务院组织法、1983 年的法院组织法、1995 年的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1984 年的民族区域自治法、1990 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 年的澳门

3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2 年的人民代表法、1980 的国籍法、1990 年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2 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年的残疾人保障法、1992 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 199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等。(3)宪法惯例我国是否存在宪法惯例以及有哪些宪法惯例的问题,目前理论界没有统一的说法。有人认为,宪法惯例只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没有宪法惯例。我国基本上接近大陆法系国家,所以不存在宪法惯例。我们认为,宪法惯例是一种通行的政治习惯和传统,因而一般国家都存在。在我国国家领导人、最高国家机关和执政党中央委员会的行为中,一些不成文的习惯做法确实存在。例如,关于宪法修正案的提案

35、问题,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的议案,但在实践中,一般则由执政党中央委员会首先以建议案的形式提出来;又如,每届全国人大开会时,全国政协会议也同时进行,并且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全体列席全国人大的有关会议;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惯上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兼任。这些习惯做法已经起到了宪法惯例的作用,可以说就是中国的宪法惯例。(4)宪法解释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 67 条的规定,解释宪法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就是说,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条文进行的书面解释,才能作为我国宪法的一种渊源形式。如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

36、议通过的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就对现行宪法第 37 条、第 40 条的内容作了新的说明等等。尽管宪法解释在我国政治实践中并不多见,但宪法解释不失为我国宪法的一种渊源形式。(5)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关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在国内法中的地位和效力问题,我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但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成员之一,1945 年组织起草并参与签订了联合国宪章,享有宪章赋予的各项权利,并积极履行宪章规定的各种义务。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先后参与签订和认可的国际法文件很多,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又认可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两个著名的

37、人权公约。应该说,我国参与签订和认可的国际法文件无疑是我国现行法律的渊源之一,其中关于人权等问题的规定,当然也是我国宪法的一种渊源形式。【知识模块】 宪法三、名词解释12 【正确答案】 制宪程序指制宪机关制定宪法时所经历的阶段和具体步骤。宪法制定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是判断一部宪法价值的指标。由于宪法是根本法,因而其制定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程序比较严格,综合看来,主要包括制宪机构的设立(民主产生的各方面高素质的代表组成)、宪法草案的提出、宪法草案的通过、宪法公布四个环节。【知识模块】 宪法13 【正确答案】 制宪机关是由国民选举出来的具有独立制定宪法权力的机关。由于国民不能全部参与宪法的制定,为

38、了使制宪权实现具体化,各国通常成立各种形式的制宪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会议、立宪会议等机关。制宪机关应依据民意行使制宪权,具体负责宪法的制定。制宪议会不同于一般国会或民意机关,可不受旧宪法的约束,具有政治议会的性质。【知识模块】 宪法14 【正确答案】 制宪权主体是制宪权得以运行的首要因素。现代各国宪法普遍规定只有国民才能构成制宪权主体。但历史上,君主、少数者组织、一定团体等也在一定条件下成为了制宪主体。享有制宪权主体地位与具体行使制宪权是不同的概念,为使国民有效地行使制宪权,各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制宪机关,并赋予他们相对独立的职权。【知识模块】 宪法15 【正确答案】 分权制衡原则是指宪法应体

39、现国家权力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的权利的原则。权力制衡观点由来已久,但只有到了资本主义阶段才成为理论学说。代表人物是洛克、孟德斯鸠和汉密尔顿等。其政治意义在于维护统治,协调本阶级内部各个派别的利益冲突,用于蒙骗人民,实质上也是一种统治方式。当然也有其进步意义,如防止独裁专制、监督思想的提出、民主共和体制等都是建设民主国家的基本环节,它是宪法的核心精神之一。但由于行政权力不断膨胀,目前分权原则正在走向衰落。【知识模块】 宪法16 【正确答案】 法治从根本上讲,就是制定并实施宪法,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和活动纳入宪法规定的轨道,一切依据宪法的规定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

40、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权利和自由,国家机关权力依法而授。它与人治相对立,提倡一切依法办事,所以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根本要求。法治原则有三个方面表现:立法机关应创设和维护 “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政府权力既受到限制又要保障维护法律秩序,保证各种条件;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法治不可能缺少的条件。【知识模块】 宪法17 【正确答案】 人权就是作为一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即满足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目前主要指在宪法中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且有扩大的趋势。人是阶级人,因此人权具有阶级性。所以,人权思想是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斗争的有力武器,是资产阶级政治斗争的宣传口号。它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的商品关系、等价交

41、换、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反映了资产阶级争取人身自由平等和政治上民主权利的要求。人权的内容包括自由、平等、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等,而财产所有权是其最实质内容。【知识模块】 宪法18 【正确答案】 宪法至上原则主要指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国家的一切法律和法律制度都不得与宪法和宪法制度相冲突,其他法律和法律制度间的关系,包括法律效力等级均由宪法予以规定。其具体要求是:法治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法治必须与民主相结合;法治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知识模块】 宪法19 【正确答案】 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

42、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例如,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确立,就是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 的判决而形成的。宪法判例一般存在于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的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美国。其特点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知识模块】 宪法20 【正确答案】 宪法解释主要指立宪解释。具体地说,就是指在制定和修改宪法过程中,对宪法条文、规范、原则、结构、功能及其相关法律关系所作的分析、说明和补充。立宪解释也可称为补充解释,其特点是以宪法文件为依据,围绕宪法条文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释义和补充,与被解释的宪法条文具有同等效力。宪法解释一般附在宪法正文之后,也有的专列一章出现在宪法正文中。【知识模块】 宪法

43、21 【正确答案】 宪法的渊源形式是指基于不同的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宪法外部表现形式,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以及权威性宪法著作等。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没有宪法判例和权威性宪法著作。【知识模块】 宪法22 【正确答案】 宪法结构指宪法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从宪法渊源形式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是指宪法体系;从成文宪法典的角度理解,宪法结构是指一国宪法典各组成部分的外部排列和内部组合,包括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两个方面。【知识模块】 宪法23 【正确答案】 宪法停止指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暂时中止宪法规范中特定条款效力的情况。包括合宪的宪法中止和违

44、宪的宪法中止两种。前者是指根据宪法规定的内容,暂时终止某一条款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后者指没有宪法规范的根据,而依据临时命令或措施中止宪法规范的运用。【知识模块】 宪法四、简答题24 【正确答案】 (1)伪宪法:从晚清皇帝、北洋军阀、一直到国民党反动统治者所炮制的宪法,统称为伪宪法。包括清光绪帝钦定宪法大纲、宣统帝十九信条、袁世凯中华民国约法、曹锟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蒋介石“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 和中华民国宪法 等。其中曹锟 1923 年 10 月 10 日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又称“ 贿选宪法 ”是旧中国正式公布的第一部宪法。(2)临时约法 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所向往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45、宪法,即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及具体国情,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脆弱的民族资产阶级没有能力取得革命的彻底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因而临时约法具有妥协性,而且很快被袁世凯所撕毁。(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即 1931 年 11 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即 1941 年 11 月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和 1946 年 6 月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知识模块】 宪法25 【正确答案】 (1)从地位上说,英国是近代宪法的发源地,享有“宪政之母” 的声誉。英国立宪历史久远,是不成文宪法的代表,它最先产生了议会政治,建立了代议制度,为后

46、人所仿效。从内容上说,英国宪法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16401688 年) ,其主要内容是:扩大了议会的权力,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限制了王权,奠定了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强化了权利保护措施。从特征上说,具有妥协性、不成文性、灵活性。英国宪法所具有的特点有利于统治阶级任意解释与有效利用,这种代议制的权力制衡能保持政局稳定和政权巩固。(2)在地位上,美国宪法同英国宪法不同,它基本上属于一步到位的宪法,是在独立战争和协调内部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为资本主义国家首部成文宪法,也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部成文宪法典。在内容上,美国宪法是北美殖民地人民在反对英国统治的斗争中产生的,经历

47、了从独立宣言到邦联条例再到美国联邦宪法的过程。独立战争的性质和独立后的州际关系使宪法具有以下特征:独特的产生过程;宪法制定之初只有序言和七个正式条文,迄今也只有 27 个修正案,显得很简短;原则性强;国会地位下降,总统权力强化。美国政制完善,宪法相对稳定,为资产阶级解释宪法留有余地,总统制所表现的权力分立,保证了统治的稳定与正常运转。【知识模块】 宪法26 【正确答案】 (1)英国宪法。17 世纪出现的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摇篮,揭开了世界宪政运动的序幕,英国宪法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从内容上讲:英国宪法扩大了议会的权力,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确立了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政治

48、体制,把国王纳入必须受法律约束的范围;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强化了权利保护措施。(2)美国宪法。 1789 年生效的美国宪法形式上是统一完整的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在内容上它由一个序言和 7 条正文构成,确立了分权制衡、联邦主义、代议制政府等原则,即规定了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规定了宪法修改的特别程序;于 1791 年通过一个由 10 条宪法修正案组成的权利法案,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3)法国宪法。法国革命经过了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作为革命纲领和革命成果的宪法文件和宪法颁布。法国宪法采用完整法典的形式。法国大革命的性质、进程和特点决定了法国宪法内容上有以下特点:首先,充分

49、贯彻了进步的资产阶级的宪法要求,确立人民主权原则、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三权分立原则和共和制。其次,随着大革命的深入进行,经历了从宣布一般原则到制定君主立宪宪法,再到最后颁布共和宪法的过程。再次,启蒙思想家的观点不仅是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被写入宪法,使宪法置身于人权、民主、法治的思想氛围中,有了深厚的思想基础。法国宪法赋予公民迁徙、集会、请愿和宗教信仰等自由,民主气息浓厚;其序言人权宣言明确宣告了“人民主权” 、“天赋人权”、“ 权力分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资本主义民主法治原则;宣告了“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如果说 17 世纪出现的英国宪法还不太成熟的话,那么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的诞生,则使宪法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为世界范围的宪法发展奠定了基本内容框架,标志着宪法作为法的一个独立部门已经形成。【知识模块】 宪法27 【正确答案】 (1)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而宪法起草机构是具体工作机关,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2)制宪机关一般是常设的,而宪法起草的机关是临时的,起草任务完成后便解散。(3)前者有权批准通过宪法,而后者无权批准。(4)制宪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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