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G51101-1987 H11-51各色环氧酯烘干电泳漆.pdf

上传人:王申宇 文档编号:253796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73.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ZB G51101-1987 H11-51各色环氧酯烘干电泳漆.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ZB G51101-1987 H11-51各色环氧酯烘干电泳漆.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ZB G51101-1987 H11-51各色环氧酯烘干电泳漆.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 G51 101一-87 H11-51 各色环氧醋烘干电泳漆代替H(2 101 81 1 产品概述1. 1 组成该漆由环氧树脂与干性油脂肪酸酶化后再与顺了烯二酸自干力日成反应,所得产物加入lliJI奋剂,并用服类中和而成的水溶性环氧酶。再用该树脂液与各色颜料研磨调制而成。1. 2 特性和用途具有不燃性,电泳施工便于油漆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漆膜具有良好的附着力、机械强度、防腐性、耐水性.适用于黑色金属表面作底漆,或非装饰性的内用表面作面漆。2 技术要求产品应符合下表各项技术要求。漆醺颜色和外观细月r.m I国体吉量,%湾耀pH值项目漆被电导率,。一l/crnf荣耀泳透力

2、,cmF燥时间(160士2Cl .h 柔韧性,mm附着力,缀冲击强度.kg.cm 耐盐水性浸入25士1(:3%氟化纳溶液)光泽.%黑色真他3 试验方法3. 1 漆膜颜色及外观不大牙不小于不大于不小于不大于不大于32h 24h 不小于指标缀级各色,在其色差范围内平整无露底50 48 7.5-9 2X 103 8 1 1 z 50 不起泡,不脱落,允许轻微变色80 50 60 48 7.5-9 2 X 103 8 I 1 2 50 不起泡,不脱落,允许轻微变色80 50 按GB1729-79(1985年确认M漆膜颜色及外观测定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87-02-04发布1987-05-

3、01实施1. J ZB G51 101 -87 3. 2 细度按GB1724-79(涂料细度测定法进行。(将电泳漆与丁醇按3, 1的比例稀释后测定)。3. 3 固体含量按GB1725-79(1985年确认)(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进行。3. 4 漆液pH值测定pH值所用的酸度计,其精确度在土O.1范围内,漆液的固体含量应为12土0.5%.漆液混度为25士1C,稀释用水的电导率小于10n-/cmo3. 5 漆液电导率J安HG2-1047-770985年确认闪电泳漆电导率测定法进行。(漆液团体含量应为12%士。5%)。3.6 漆膜泳透力投HG2-1018-770985年确认)(电泳漆泳透率测定法进行。

4、所用电压和各项漆膜性能测定时,制备漆膜的泳板电压必须是同一电压。漆液固体含量为12%士0.5%。3.7 干燥时间按GB1728-79(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进行。3. 8 柔韧性按GB1731一79(漆膜柔韧性测定法进行。3.9 附着力按GB1720一79(1985年确认)(漆膜附着力测定法进行。3. 10 冲击强度接GB1732一79(漆膜耐冲击测定法进行。3. 11 耐盐水性按GB1763一79(1985年确认X漆膜耐化学试剂测定法进行。以上各项漆膜性能测定,漆膜制备按电泳漆漆膜制备法HHG2-1046-77),漆液固体含量为12%土0.5%,电泳电压不低于20V,由此制得的漆膜厚度在

5、20士3m即可检验各项漆膜性能。3. 12 光泽按GB1743一79(漆膜光泽测定法进行。4 验收规则4. 1 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4.2 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样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82涂料产品的取样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4. 3 产品按GB3186-82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4. 4 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

6、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4.5 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5 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5. 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容器附有标签,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重量、生产1名及生产日期。5. 2 产品在存放时成保持通风、F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温度在口40C的仓库中。1 :; () ZB G51 1 0 1 8 7 5. 3 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防止受冻,由于产品含有较多水分,难于燃烧,所以有关其他安全事项可按一般物资处理。5.4 产品在符合5.2、5.3条的存放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结果合格要求仍可使用。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西北油漆厂起草。h 13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ZB国家专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