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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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 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由于二手房市场火爆,于是甲乙丙三人决定开一家房地产中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 10 万元。甲、乙、丙出资的方式各不相同,并且出资额并非一次性缴清,在公司成立后关于公司的出资问题出现了纠纷。对于种种情况,以下描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甲、乙、丙三人的首次出资额合计最少是 3 万(B)甲以自己的汽车(该汽车设有担保)出资(C)乙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且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甲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公司

2、成立后,发现丙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丙补足差额部分,甲与乙对此并无责任2 吴某用家庭共有财产 50 万元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进行企业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吴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吴某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吴某先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个人财产不足清偿的,用家庭共有财产清偿(D)企业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 某市工商局质检部门的所有 14 位成员对西门公司的冰箱中国部分进行抽样检查,西门公司以工厂在澳大利亚为由拒绝接受检查。

3、该工商局遂强行决定到其澳大利亚工厂进行检查。西门公司无奈答应。西门公司澳大利亚厂安排了 5 个厂间中的一个供该检查团检查,结果显示产品质量合格。此行总共花费人民币 60 万元,西门公司主动承担。该工商局的下列做法合法的是哪个?(A)该工商局的质检部门的所有成员集体出动对西门公司进行检查(B)该工商局决定对西门公司进行强制性检查(C)该工商局根据西门公司的安排进行抽样检查(D)该工商局的检查费用由西门公司承担4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年老时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

4、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B)基本养老保险个入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C)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D)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分别支付5 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包括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关于斡旋与调停的区别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进行斡旋的第三方可以是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而调停的第三方只能是国家或国际组织(B)斡旋结束后,无论争端是否解决,第三方的任务即告完成,无须承担任

5、何法律责任;调停的第三方则需要承担责任(C)斡旋的第三方不参加当事国的谈判;调停的第三方直接参加或支持谈判(D)斡旋一般是第三方善意主动进行的;调停的第三方是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而参与争端解决的6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发生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要求法院直接适用 WTO 协议中关于反倾销、反补贴的规定,根据国际法中关于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规则以及中国法院的实践,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仅适用我国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对被诉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排除 WTO 协议文件在中国法院的直

6、接适用(B)法院直接适用 WTO 协议的规定,依照 WTO 协议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规定对被诉的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C)法院对于我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做出规定的内容,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我国法律中没有做出规定的内容,直接适用 WTO 协议的规定(D)在 WTO 协议与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优先适用WTO 协议中关于反倾销、反补贴行为的规定7 2009 年 3 月,中国北京忠明有限公司与日本乐生保健品公司签定一批保健品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双方因合同事项发生争端,由中国法院管辖,适用日本合同法。2009 年 6 月,中国忠明公司

7、收货后发现部分货物已过保质期,且单位产品的重量与合同约定不符,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违约之诉。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应适用日本合同法,但对日本合同法的查明义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请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应依职权查明日本合同法,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B)应由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日本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法院无义务查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日本合同法,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日本合同法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日本合同法,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8 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

8、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于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9 新加坡某民用航空公司的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的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该案,依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A)新加坡法律(B)印度尼西亚法律(C)越南法律(D)中国法律10 2011 年 9 月,定居于日本的中国人周鹏死于其在日本的寓所,

9、死后留下大量的股票、存款和三栋房产,除了死亡时所处的日本寓所外,其他的动产、不动产都在中国。因周鹏生前未留遗嘱,其四个子女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我国某法院。关于本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请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本案继承纠纷,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因为继承案件只能由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管辖(B)对本案继承纠纷,只有不动产遗产所在地的我国法院才有权管辖(C)如果我国法院受理了该继承纠纷案,只能适用中国法律作出判决(D)如果我国法院受理了该继承纠纷案,中国法和日本法都将被适用11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9 年 2 月 16 日通过,3 月 16 日起施

10、行了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在内地没有住所的港、澳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的问题进行了补充规定。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除受送达人有明确的相反表示,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B)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向住所地在港、澳的大陆居民送达司法文书(C)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邮寄和公告的方式向港、澳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自邮寄或公告之日起满 6 个月,如无相反证据,即视为送达(D)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12 “国者,必以奉法为重” 。关于依

11、法行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合法行政是合理行政的重要补充(B)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C)必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D)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13 以下有关明代法制的说法,正确的是:(A)大明律的制定前后分四个阶段,即吴元年,洪武六年、洪武二十年、洪武三十二年,其目的是为强化中央集权(B) 大浩是朱元璋编定的,共四部,其特点是重典治吏和滥用法外之刑,且在历史上空前普及(C) 大明律相比宋刑统而言,“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在有关违反礼教的行为处罚上加重了,而有关贼盗及钱粮犯罪的处罚上变轻了(D)明代有充军刑、奸党罪,廷杖等制度,且在历史上首次把凌迟刑作为法

12、定刑14 关于我国宪法对人的适用,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对于国籍的取得,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B)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且其定居在中国,有中国人的近亲属,则具有中国国籍(C)我国实行一人一国籍原则,不承认双重国籍(D)外国人和法人在一定条件成为基本权利主体,宪法在他们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内适用于外国人和法人的活动15 甲乙两国既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也是 WTO 的成员。2011 年 8 月,甲国境内的一电影制片公司摄制完成一部电影作品,根据伯尔尼公约和 WTO 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协议),关于乙围对该电影

13、三品的著作权保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应在甲国授予该电影作品著作权时对该电影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B)该电影作品自创作完成时起在乙国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C)乙国有权依其国内法来确定是否授予该电影作品著作权(D)乙国应保护该电影作品的发行权,但无须为该电影作品提供出租权保护16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关于“解决投资争端围际中心” ,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中心”不是争端解决机构,而是为争端解决提供便利(B) “中心” 不得作出金钱赔偿的裁决(C) “中心” 处理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公约成员间因投资引起的争议(D)“中心”的裁决需经被诉方国家

14、批准才可以执行17 一艘悬挂中国国旗的船舶上设有英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乙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该中国船舶清偿案件时,甲乙丙三个公司的受偿顺序为下列哪项?( )(A)甲乙丙(B)乙丙甲(C)丙甲乙(D)乙甲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时,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以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可以对其实行接管。下列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所采取的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实行接管后,商业银行的债权由接管组织

15、概括承受(B)实行接管后,商业银行的债务由接管组织概括承受(C)实行接管后,该行总经理欲出售自有住房,银监会可以通知房产局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D)实施接管措施是该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前提19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行为的表述哪些项是正确的?(A)中外合资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可以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B)合营的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时,应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C)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可以减少(D)合营企业经申请取得场地使用权的,其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 3 年内不得调整20 在下列各冲突规范中,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 )(A)1964 年日本关于遗

16、嘱方式准据法第 2 条规定: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之一的,其方式有效:(1)行为地法;(2) 遗嘱人立遗嘱或死亡时国籍所属国家的法律;(3)遗嘱人立遗嘱或死亡时之住所地法;(4) 遗嘱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B) 1946 年希腊民法典第 18 条规定:父母子女关系适用父亲和子女的最后共同本国法,如无共同国籍,适用子女出生时父亲的本国法;在父亲死亡后,适用父亲死亡后母亲和子女的最后共同本国法;如无共同国籍,适用父亲死亡时母亲的本国法(C)我国 法律适用法第 21 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

17、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D)1978 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 16 条规定: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许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者亦属有效21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 200 万元,于 2011 年 4 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 160 万元,田、丁分别出资 20 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2012 年 6 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B)该合伙财产份额质权,须经合伙协议记

18、载与工商登记才能生效(C)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2 2012 年 6 月,中国人朱颖在北京与其美国朋友洛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洛蒂帮忙在美国物色一套房子并处理购买、过户等具体事宜,委托代理协议中对其应适用的法律没有涉及。2013 年 5 月,因该代理事项各方当事人产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法院在本案所涉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法院在认定朱颖和洛蒂代理关系是否成立时应适用美国法律(B)法院在认定朱颖和洛蒂代理关系是否

19、成立时应适用中国法律(C)法院在审理洛蒂在美国代理购买房屋所涉相关问题时应适用美国法律(D)法院在审理洛蒂在美国代理购买房屋所涉相关问题时应适用中国法律23 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向斯坦利公司有效送达司法文书的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B)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C)如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D)法院可向该公司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送达24 下列哪些属于国际避税:(A)居民纳税入只申报国内所得而不申报境外所得(B)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

20、动而避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纳税居民(C)通过跨国联属企业转移定价,使利润从税率高的国家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以减少税负(D)纳税人虚构成本、费用等扣除项目25 2006 年 1 月,中国云南曼飞茶厂与英国维珍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陈年普洱茶的合同,合同选用了 CIF(利物浦)的贸易术语,并要求卖方投保一切险。 2006 年10 月,云南曼飞公司将货物交英国华尔德远洋运输公司的“伊丽莎白” 号承运,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当货物抵达利物浦港口后,英国维珍公司收货时发现茶叶有比较严重的串味。经英国商检机构检验认定串味是由于承运人将该批茶叶与香料混放引起的。依据我国海商法和海事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

21、确的是哪几项?( )(A)英国华尔德远洋运输公司应当赔偿茶叶串味的损失(B)英国维珍贸易公司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C)保险公司赔偿了英国维珍贸易公司的损失后,就取得了向华尔德远洋运输公司的代位求偿权(D)保险公司赔偿了英国维珍贸易公司的损失后,应当以维珍公司的名义向华尔德远洋运输公司追偿第五章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已于 2013 年 11月 13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95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法律条文的效力相

22、同(C)该解释属于法官造法(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26 2011 年 4 月 1 日,中国德清公司与加拿大费特公司(中国和加拿大都是 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条件为 CIF(宁波),货物应于 2011 年 5 月 10 日之前装船,买方应于2011 年 4 月 20 日之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2011 年 4 月 15 日,中国德清公司开出了信用证。5 月 5 日,加拿大费特公司向中国德清公司发出货物已装船及已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通知。事实上,货物的实际装船是从 5 月 18 日至 5 月 2

23、2 日装船完毕,但签发的提单却载明:承运人为加拿大纳吉远洋运输公司,货物装运时间和提单签发日期均为 2011 年 5 月 10 日。提单同时载明其受汉堡规则调整。5 月 24 日,加拿大费特公司凭提单及有关单据向议付行结汇。5 月 5 日中国德清公司接到卖方的已装船通知后,即与韩国兴宁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转售合同,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 6 月 30 日,若中国德清公司无法如期交货,韩国兴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2011 年 7 月 2 日,运送该批货物的船舶抵达宁波港,中国德清公司收货时发现,因在运输途中遭遇台风和海啸,货物部分湿损。此外,由于中国德清公司无法如期向韩国兴宁公司交货,韩国兴宁公司解除了

24、与中国德清公司的买卖合同。由此,中国德清公司不但丧失了其预期利润,还必须承担因未能预期交货而给韩国兴宁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此外,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德清公司只得以低价就地转售,又遭受了一笔损失。中国德清公司在查实情况后,即向中国法院针对承运人加拿大纳吉远洋运输公司和卖方加拿大费特公司分别提起诉讼。关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27 关于本案中的提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本案提单属于倒签提单(B)本案提单属于预借提单(C)承运人是因为托运人的要求签发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提单,因此延迟责任应由托运人承担(D)承运人应对收货人承担延迟赔偿责任28 对于本案中保险人责任,下列判断哪

25、些是正确的?( )(A)因货物已经投保,保险公司应赔偿因台风和海啸导致的货物部分湿损(B)保险公司无须承担本案因台风和海啸导致的货物部分损失(C)对于本案因运输延迟导致的买方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赔偿(D)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因运输延迟导致的买方损失,但无须赔偿买方因市价跌落产生的损失29 关于本案的买卖合同关系,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对于台风和海啸引起的货物部分损失,中国德清公司有权向加拿大费特公司求偿(B)中方德清公司应自行承担因台风和海啸引起的货物部分湿损(C)中国德清公司有权向加拿大费特公司追偿其因交货延迟而导致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的损失(D)中国德清公司有权向加拿大费特公司追偿因

26、市场行情变化而被迫低价销售货物的损失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 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问题。公司法第 26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并没有规定首次最少的出资额是 3 万(但是以前的公司法规定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大家做题时千万别弄混淆了),故选项 A

27、 错误。公司法第 27 条第 l 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第14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甲以自己设有担保的汽车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故B 项错误。 公司法第 30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

28、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丙补足差额部分,甲与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故 D 项也错误。公司法第 28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项。【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8 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题目中吴某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

29、产品质量抽样检查的制度性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样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所以该市工商局具有对西门公司进行质量检查的权力。又根据该法第 16 条的规定,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对于拒绝接受检查的单位,质检部门当然有权力强行进行检查。但是本案中,该工商

30、局的强行检查方式是有问题的,因为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西门公司拒绝接受检查的理由本身就是不成立的,该工商局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力直接到澳大利亚去对西门公司的工厂进行检查。在产品进入中国之前的质检工作由海关等进行,在境外则属于所在国的主权事项,该工商局更没有权力介入了。所以 B 项的做法是错误的。另外,接受检查的样品应该是随机抽取的,而本案中,受检查的样品却是由西门公司本身来安排的,这明显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所以选项 C 也是错误的做法。根据该法第 15 条第 3 款的规定,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检

31、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所以 D 项的做法也是错误的。至于 A 项,虽然行政机关进行执法活动应该根据实际需要的情况安排执行人员的数量,但是从题干中并不能看出所有成员全部出动对西门进行检查就是不合理的了,而且这种行为也没有直接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所以 A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养老保险 A 选项错误,见社会保险法 第 12 条第 1 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所以 A 选项错在“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为缴费标准。B 选项正确。见社会保险法第

32、14 条:“个入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入账户余额可以继承。”C 选项错误。见社会保险法第 13 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D 选项错误为“分别支付 ”,我国基本养老金是“分段计算、统一支付”。见社会保险法第 19 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斡旋是争端以外的第三

33、方为促成当事国进行谈判或争端解决,采取和提供某些协助活动,第三国本身不参加谈判也不提出任何解决争端的方案。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解决争端。由此可见,第三方是否参加谈判是斡旋与调停的主要区别。因此,首先可以肯定 C 项是正确的。进行斡旋和调停的第三方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也可是个人。在斡旋和调停的情况下,争端当事国有完全的自由。斡旋和调停结束后,无论争端是否解决,第三方的任务即告完成,它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斡旋和调停一般是第三方出于善意主动进行的,也可以是应当事国一方或各方邀请进行的。争端当事方或第三方可以对有关的行动加以拒绝,但不应将

34、这种行动视为不友好。【知识模块】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上,我国的实践正处于发展中。根据2002 年 8 月 27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最新实践的规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考虑到 WTO 协议的复杂性和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于 WTO 协议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只能采取排除 WTO 协议在中国法院的直接适用性的策略。这表明,在 WTO 协议在国内的实施方面,我国倾向于采取“间接转化”的方式。【知识模块】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007 年 5 月 2

35、2 日通过,8 月 8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9 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由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可以依职权查明该外国法律,亦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通过适当的途径均不能查明外围法律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知识模块】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错,因为一国的法院是不应依据本国的法律撤销一项外国的仲裁裁决的。依

36、仲裁法第 70 条和民事诉讼法第 258 条,B 正确。C 错,因为某些可作为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理由并不适用于涉外仲裁裁决,如作为裁决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仲裁法第 58 条第 l 款第 4 项)。D 错,依仲裁法第 59 条,对于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不是高级人民法院。【知识模块】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我国民用航空法第 189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

37、地法律。”选项 D 正确,选项ABC 错误。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3 条第3 项规定,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管辖。选项 AB 错误。根据法律适用法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涉港澳文书送达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 5 条第 2 款规定:“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并授权其接受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

38、送达。”选项 A 错误。外交途径不适用于向港、澳、台的送达,选项 B 错误。涉港、澳采用邮寄和公告送达的期限为 3 个月,选项 C 错误。该规定第 10 条明确:“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选项 D 正确。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当代社会实践中,依法行政具有特定且丰富的内涵: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合法行政是合理行政的重要补

39、充,这句话说法并不正确,二者关系反了,应该说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故选项 A 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中,大明律目的不是强化中央集权。 C 项中,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对于贼盗及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在有关违反礼教的行为明律处罚轻于唐律。D 项中,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

40、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B 项中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可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并不自动具有中国国籍。【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著作权的国际保护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自动保护原则,选项 AC错误、选项 B 正确。TRIPs 协议在著作权权利内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选项 D 错误。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的职能是为各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的解决提供调解或仲裁的便利。选项 A 正确。“中心”

41、有权做出金钱赔偿的裁决。选项 B 错误。“中心”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 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 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选项C 错误。“中心”的仲裁裁决相当于缔约国法院的最终判决,各缔约国法院不得对它行使任何形式的审查,也不得以违背当地的社会公共秩序为由拒绝承认与执行。选项 D 错误。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船舶担保物权海商法第 25 条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据此,本题选项 C 正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

42、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商业银行接管的规则 A、B 选项不合法,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参见商业银行法第 64 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D 选项不合法,见商业银行法第 71 条:“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

43、产“可知,商业银行破产的前提是“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而是否接管,并不是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前提。C 选项不合法,“停止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 ”是对财产的限权,应该是“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而不能是银监会直接限制办理房屋过户。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40 条第 2 款:“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

44、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9 条第 3 款规定,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可知 A 项错误,不当选。合营一方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须征得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方可,所以 B 项正确。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一般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必须经审批机构的批准,换言之,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可以减少,故 C 项正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 48 条第 1 款,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 5 年内不得调整。可知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

45、权法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冲突规范的类型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中,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具有同等价值,并无主次之分。而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有先后之分。本题中,选项 BC 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2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注意本题是普通合伙企业,所以高、田、丁三人现均是普通合伙人。丁福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涉及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的规则,见合伙企业法第 25 条。A 选项正确。因为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D 选项正确,如钟冉以拍卖方式实现质权,相当

46、于合伙份额对外转让。参见合伙企业法第 23 条。B 选项,是考查财产份额质权的生效。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为“权利质权”,对于权利质权,一般规定为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 B 选项无需“经合伙协议记载“生效。2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代理的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法第 16 条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本题认定代理关系应依据中国法律。代理行为所涉相关问题应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即美同法律。本题选项 BC 正确。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依照 2006 年 8

47、 月 22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 5 条规定:“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代表机构;对于受送达人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代办人,则只有经过受送达人的授权,人民法院才可以向其分支机构和业务代办人送达。”本题选项 A 错误,B 正确。第 3 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外国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直接送达。”选项 C 正确。第 4 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选项

48、 D 正确。【知识模块】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差异以及其他不违反税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跨国纳税的义务。本题选项 A、D 属于国际逃税,B、c 属于国际避税。【知识模块】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承运人的责任、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海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本案货损属于承运人积载货物不当所致,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 A 正确。茶叶串味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选项 B 正确。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对第三方责任人取得代位求偿权,选项 C 正确。根据我国海诉特别程序法,保险公司在赔

49、偿了被保险人损失后,如被保险人还没有对第三方责任人起诉的,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方追偿,选项 D 错误。2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该解释属于司法解释,因此选项 A 错误;司法解释只是司法机关裁判的参考,效力等级不能与法律条文相比,因此选项 B 错误;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不能认为是法官造法,因此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预借提单、汉堡规则下承运人责任本案提单是在货物并未完成装运的情况下签发的,属于预借提单,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确。依提单应适用的汉堡规则,承运人应当承担延迟责任,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平安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本案的贸易术语为 CIF,因此对应的险别为平安险,本案因台风和海啸导致的货物部分损失属于海上风险造成的单独海损,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确。因运输延迟和市价跌落导致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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