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公务员甲不服所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B)甲对某市政府就其与乙之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裁决不服(C)甲不服某公安机关认为其有犯罪嫌疑而进行刑事拘留(D)甲不服某海关以走私嫌疑为由将其扣留 24 小时2 某县政府发布决定,外地啤酒企业不得在本地销售的啤酒,违者处 3 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文件,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2、)该决定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属于具体行政行为(B)该决定抽象行政行为(C)对该决定某一外地企业直接向法院起诉,应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该决定是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是不可诉的3 林某与郑某合伙从事海鲜品生意,欠了朱某 13 万元。朱某在追讨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向公安局报案,称林某与郑某诈骗贷款。公安局立案,并对林某刑事拘留,同年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林某归还贷款后,公安局对林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来检察院撤销了批捕决定。林某对公安局的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问,法院应否受理?( )(A)公安局对林某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属于刑事侦查行为,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列,法院不应受理(
3、B)公安局的行为是以刑事侦查为名规避法律审查的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应该受理(C)公安局在林某还款后就变更强制措施,说明其目的不是查明犯罪事实,而是捞好处或徇私为一方当事人讨债,其行为不是刑事侦查行为,法院应该受理(D)公安局的行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不应受理4 下列哪些行为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行政机关对某企业进行的警告(B)某乡政府建议本乡农民使用某种化肥的行为(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行为(D)某劳动局扣发某人抚恤金的行为5 张某和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
4、用权。1 个月后,李某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驳回申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如李某起诉乡政府驳回其申诉的行为,法院不予受理(C)李某可以张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若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受理,张某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6 下列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行政纠纷所作的决定(B)某环保局对某企业因污染与村民发生的损害赔偿进行的调解(C)国务院针对部委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的裁决(D)某公安分局对乙作出的强制戒毒决定7 某市公安局为追查犯罪嫌疑人甲,在
5、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将甲的表兄乙的拖拉机扣押,并告诉乙必须找到甲并且送交市公安局后才能将拖拉机返还,乙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认定该强制措施违法并予以撤销,返还被扣车辆。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市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B)不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属刑事侦查措施(C)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因为扣车行为侵犯了乙的财产权(D)不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处理,应由检察机关进行法纪监督上的处理7 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 100 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
6、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 90 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8 对于造纸厂撤销规定的请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A)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的制定机关节约用水办公室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B)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节约用水办公室经市政府批准发布的,应以批
7、准机关为被告(C)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D)应当受理。因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属于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应当解决的法律争议9 对于造纸厂提出的撤销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诉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A)不应当受理。因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B)应当受理。因为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节约用水办公室是法规授权的组织,符合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C)不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是在市政府的批准下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该行政行为应当由市政府承担责任,不应以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D)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 是具体行
8、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二、简析题9 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5 年 4 月县国土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送达双方。张某不服,要求县国土局重新处理。同年 7月,县国土局答复张某称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上访申诉。2009 年,张某到市国土局申诉,后者经审查不支持张某的请求。问题:10 县国土局 2005 年 4 月的行为和 7 月对张某的答复行为,以及市国土局的答复行为中,哪个(些)行为是可诉的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11 2005 年 7 月县国土局答复张某以后,县国土局对宅基地裁决行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12 如果 2009 年市国土局撤销了县国土
9、局的处理决定,该撤销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理由何在?12 某乡政府根据本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建村级小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分别向村民李某等 10 人收取集资款人民币 100 元。李某等 10 人均不服乡政府向自己收取集资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政府的决定违法,乡政府向李某等人收取集资款的行为没有根据。问题:13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是什么?14 李某如认为县政府的决定不合法,应如何要求法院审查?15 本案属于何种形式的共同诉讼?为什么?16 如法院判决撤销乡政府的决定并返还李某等 10 人的集资款,该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16 日凌晨 4 时左右,在西城区招待所住
10、宿的张三突然被楼下“砰” 的一声巨响惊醒。他透过窗玻璃看到在他对面十来米远的西城区百货大楼下,雨中有几个黑影正用铁棒撬一家商店的铝合金卷闸门。张三当即唤醒了同室的李四,后两人一同敲开了 2 楼值班室的门,并向旅馆老板讲述了情况。老板王五马上拨打“110”报警,而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竞不耐烦地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多管闲事,睡你的觉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1 分钟后,3 人再次拨通了“110”电话报警,却又一次遭到了拒绝。20 分钟后,3 名盗贼一趟一趟地把东西装上了一辆三轮车,然后向北逃窜。被盗商店店主为下岗女工李一,该商店主要经营文化用品和工艺品,当晚盗走物品共价值 5 万元。事后,据
11、知情者讲,该“110”对社会公开承诺,城区内接到报警后 5 分钟内赶到现场。而案发地就在县城中心,如果出警及时,盗贼就不会逃脱。事后,李一多次向西城区公安局索赔未果。无奈之际,李一便将西城区公安局告上了法庭。问题:17 公安局未出警行为属于何种性质?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18 张三、李四、王五以及李一谁有权对该县公安局未出警的行为提起诉讼?19 李一向县公安局索赔的请求能否成立?20 李一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对此,法院应该作出何种判决?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模拟试卷 2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2、,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第 13 条,行诉若干解释第 1 条、第 4 条。【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考查行政行为性质及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分。本题中县政府发布的决定,不是无强制力的意见、建议,内含有行政处罚内容,不是行政指导。同时,该决定针对外地不特定企业,可以反复适用,当属抽象行政行为。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仅规定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随带或者一并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为选非题。【知识
13、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本案关键是要清楚行政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不能根据行为的表面性质来判断,要从行政权与刑事侦查权的区别、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程序以及它们的依据和法定目的上来区分。【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选项 A 是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B 项是不可诉的行政指导行为,C 项是不可诉的行政仲裁行为, D 项是可诉的抚恤金发放案件,所以应选 AD 项。【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
14、围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诉若干解释规定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不过,此案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般时效是 6 个月,李某对乡政府的确权行为未过 6 个月的诉讼时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受理。【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 13条,行诉若干解释第 1 条,行政复议法第 14 条。【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7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
15、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市公安局的扣押行为应认定为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刑事侦查中的扣押措施有其特殊性,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且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物品。本案中,车主并非犯罪嫌疑人,该车也与犯罪行为无关。因此,该扣押行为属于违法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事项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
16、,针对的是全市所有的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对象显然是不特定的。因而,该规定是一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但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对于造纸厂提出的撤销某市节约用水规定的请求,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C 项正确,ABD 项错误。A 项错误,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是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考
17、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根据该规定下达给造纸厂的取水计划通知书是针对特定对象、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简析题【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0 【正确答案】 2005 年 4 月县国土局对双方争议的处理行为具有可诉性。理由是:该行为是行政裁决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 条和第 12 条的规定,行政裁决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他两种行为均是重复处理行为,依据行诉若干解释 第 1 条第 2 款第(5)项的规定,由这
18、种行为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原已存在的行政行为为基础,并为实现或加强原行政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再次实施的行为。其特征有:重复处理行为以原有的行政行为为基础。重复处理行为的引起,一般基于行政相对人对原有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复议、申诉,或基于相对人对原有行政处罚不自觉履行。目的在于实现或加强既存之权利、义务关系,并不能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就原已生效的行政行为提出的申诉给予驳回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原有生效行政行为的再次肯定,未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不可诉。【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
19、受案范围11 【正确答案】 起诉期间仍从 2005 年 4 月起算。被诉行为应是 2005 年 4 月县国土局对双方争议的处理行为,7 月的行为并未对 4 月的行为产生影响。【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2 【正确答案】 具有可诉性。李某认为撤销行为侵犯自己的财产权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该受理。因为,市国土局撤销县国土局的决定是一个新的行政行为。【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3 【正确答案】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应为乡政府向李某等的集资行为,该行为为可诉行政行为,且是原告起诉的对象。【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
20、诉讼的受案范围14 【正确答案】 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属于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或抽象行政行为,李某等人如认为不合法,不能直接起诉。但根据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第53 条规定,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5 【正确答案】 普通的共同诉讼。本案中,乡政府向李某等 10 人分别作出收取100 元的决定,属于因同类具体行政行为。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形成的共同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6 【正确答案】 不正确。因本案的被诉乡政府的决定所依据的县政府发布的决定违法即乡政府的集资行为缺少必要的法律
21、根据,应予撤销。但本案起诉人未直接提出返还收取的每人 100 元的行政赔偿请求,法院不能直接判决返还李某等 10人的集资款。【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7 【正确答案】 该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该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8 【正确答案】 李一作为不作为行为的权益受侵害人具有原告资格;张三、李四、王五不具有原告资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9 【正确答案】 公安局不作为行为给李一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李一的赔偿请求能够成立。【知识模块
22、】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0 【正确答案】 李一的请求应当是确认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并赔偿其损失。法院应该作出确认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并根据李一的损失判决赔偿损失。第一个问题考查了行政不作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第 1 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本案中,该县公安局在接到报案的情形下没有出警,致使李一的财产被窃,属于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二个问题考查了行政诉讼原告
23、资格问题。在本案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 条和行诉若干解释第 12 条的规定,公安局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侵犯了李一的合法权益,李一自然有权提起诉讼。张三、李四、王五因该不作为并未侵犯其权益,与该具体行政行为并无利害关系,因而不具有原告资格。第三个问题考查了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第 4 条的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的数额时,应当考虑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因此,李一可以向公安局申请行政赔偿。第四个问题考查案件的请求及确认违法判决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74 条和行诉若干解释第 57 条的规定,确认违法判决是对责令履行判决的一个很好的补充。本案中李一的财产已经被窃,公安局此时出警也无济于事,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只能作出确认判决,确认公安局不作为行为违法,对李一给予行政赔偿。【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