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模拟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5 年考研真题)二、名词解释8 法定商人(西北政法大学 2007 年考研真题)9 商行为10 商事行纪11 单方商行为(宁波大学 2014 年考研真题)12 融资租赁13 商事货运14 法定商行为与推定商行为15 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16 商事登记17 开业登记18 变更登记19 商业登记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模拟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Tag内容描述:

1、 2005 年考研真题)二、名词解释8 法定商人(西北政法大学 2007 年考研真题)9 商行为10 商事行纪11 单方商行为(宁波大学 2014 年考研真题)12 融资租赁13 商事货运14 法定商行为与推定商行为15 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16 商事登记17 开业登记18 变更登记19 商业登记(西北政法大学 2006 年考研真题)三、简答题20 简述商事能力的含义及特征。
(西北政法大学 2006 年考研真题)21 简述法人人格权。
(中国人民大学 2008 年考研真题)22 简述我国的商法人制度。
(清华大学 2014 年考研真题)23 商行为的性质是什么?理由如何? (复旦大学 2008 年考研真题)24 简述商行为的含义及其特征。
(西北政法大学 2007 年考研真题)25 简述商行为外观主义,试举两例说明。
(华东政法大学 2007 年考研真题)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模拟试卷 13 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正确答案】 (1)在大陆法系国家,代理商是指一种独立的商事经营者,他接受委托,固定地为其他业主促成交易或以其他业主的名义缔结交易。
代理商和其他商主体相比,主要有以下特征。

2、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黄某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 日 14 时 30 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王某能否适用我国刑法?2 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前,张巡是否可向公司以及陈明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3 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张巡是否可向管理人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4 李贝能否以自己并非真正股东为由,主张对潘龙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为什么?5 刘宝可主张哪些法律救济?为什么?6 陈明能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 50 万元出资的缴付?为什么?7 就葛梅梅所领取的奖金,管理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8 陈某和其妻子经常争吵,但是其妻子又不愿意与其离婚,陈某遂萌生往其妻子饭里下毒杀害其妻的念头,但是又不忍心杀害自己的儿子。
所以陈某将儿子送到相隔300 里的父母家。
并嘱咐儿子千万不要回家。
陈某回家后在饭菜里下了毒就出去了。
其儿子不愿意在奶奶家呆,遂偷偷跑回家。
陈某儿子和妻子共同将有毒的饭菜吃下,均因中毒死亡。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如下问题:(1)陈某对其妻子死亡结果发生的。

3、信,私刻一枚实业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在某银行开设了账户,并通知物资供应公司将预付 25 万元汇入该账户。
王某收到25 万元之后,只供给价值 8 万元的货物,并退款 5 万元,余款提取后,即携款潜逃。
物资供应公司找到实业公司要求返还货款,实业公司讲,王某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承包人,王某的行为由其甲市分公司负责。
据查,该分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无注册资金,也无任何财产可供偿还。
问:(1)甲市分公司与实业公司的关系是怎样的?(2)实业公司认为,其对王某私立账户的行为不知道。
且货款未交给公司,王某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与实业公司无关,问:王某与物资供应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3)物资供应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实业公司承担责任?2 某市三个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批发工业品为主要业务,甲公司出资 10 万元,乙公司提供场地,实际估价 20 万元,但乙公司虚报为价值 30 万元,丙公司是市政府下属企业,出资 10 万元现金,同时利用其和市政府的特殊关系,作价为 20 万元,计折合股份总额 30 万元。
并按以上出资额约定分成比例,于是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注册资本 70 万元登记,取得。

4、赁合同,以戊的房屋作为大昌公司将采的登记住所。
2012 年 6 月 5 日,大昌公司登记成立,马玮为公司董事长,甲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兴平公司以一栋厂房出资;甲的出资是一套设备(未经评估验资,甲申报其价值为 150 万元)与现金 100 万元。
2013 年 2 月,在马玮知情的情况下,甲伪造丙、丁的签名,将丙、丁的全部股权转让至乙的名下,并办理了登记变更手续。
乙随后于 2013 年 5 月,在马玮、甲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全部股权作价 300 万元,转让给不知情的吴耕,也办理了登记变更等手续。
现查明:第一,兴平公司所出资的厂房,其所有权原属于马玮父亲;2011 年 5月,马玮在其父去世台,以伪造遗嘱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并于同年 8 月,以该厂房投资设立兴平公司,马玮占股 8而马父遗产的真正继承人,是马玮的弟弟马祎。
第二,甲的 100 万元现金出资,系由其朋友满钺代垫,且在 2012 年 6 月 10 日,甲将该 100 万元自公司账户转到自己账户,随即按约还给满钺。
第三,甲出资的设备,在 2012 年 6 月初,时值 130 万元;在 20。

5、其在翡翠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
于是公司决定以注册资本 500 万元设立。
华星英杰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成立。
请结合上述题干内容,根据下列设定情形,分别回答问题。
1 2012 年 8 月 1 日,张三将其作为出资的二层商业房交付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但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李四出资的 100 万元经过公司章程约定 5 年内缴清,到2013 年李四已经如约缴付 60 万元;王五的其草原风情系列丛书的著作权已经办理了完整的权属转移手续给华星英杰公司。
但一直未将相关作品以及稿件实际移交给公司:赵六的东风卡车实际上为其兄赵武所有;周七的股权未经过评估就直接作价为 100 万元载入章程并办理了股权转移手续。
2013 年公司董事会就各股东的出资情形咨询于律师项羽,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请问针对上述出资瑕疵情形,和项大律师一起提出解决方案。
(1)依据物权法 的相关规定,张三以该房屋出资,应当如何办理相关出资手续?若张三于 2013 年 6 月 1 日才办理商业房过户手续给华星英杰公司,张三现主张其应在 2012 年 8 月起即享有股权,张三的主张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6、并表示愿就此设质。
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 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 ”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
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 3 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
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
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2007 年试卷四第5 题)问题:1 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2 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3 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4 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5 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
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5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 。

7、了合乎法律要求的申请,该机关决定受理。
受理后,该机关应当进行哪些事项?(3)法定机关依法做了一定的工作后,如果有人持票来申报权利。
依法申报后将会发生怎样的结果?(4)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无人来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又将会发生怎样的结果?2 某市建设银行与工商银行商定,由建设银行向工商银行拆借资金,具体的运作方法是:以某市建设银行为出票人,签发金额为 1 亿元人民币、付款期限为 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该汇票的付款人记载为某市建设银行,收款人为某市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在该汇票上签章承兑,并将汇票交给了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 6 个月的利息后,将剩下的款项划到了建设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某市分行的账户上。
待汇票到期后,因建设银行无力兑付该到期汇票而引发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所涉的汇票为有效票据,某市建设银行作为承兑人应该予以无条件的承兑。
二审法院则认为:本案所涉的汇票为无效票据,导致该汇票无效的原因有以下两个:第一,本案的当事人在无真实的交易关系的情况下,签发了票据;其二,本案中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以及承兑人都是某市建设银行,因此该汇票无实际的出票人,就是无实际的付款人。

8、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5 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6 B 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7 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8 甲承包了一块西瓜地,并在西瓜地南侧搭了一间草房。
该西瓜地位于比较偏僻的地方,很少有人来往。
为了生活用电方便,甲从西瓜地北面一根电杆上拉了一根电线,横穿西瓜地接入草房。
甲在拉电线时,未采取架空的方法,而是将电线搭在西瓜地的铁丝网架上,使电线与铁丝直接接触。
某日,乙去西瓜地旁边的菜地里干活时,手碰到了西瓜地的铁丝网架,有触电的麻木感,当即告诉甲电线可能有破损,需要更换。
当天甲即去查看了一下,发现电线确有几处已经磨破,露出了铜芯,他就用塑料薄膜将破损处作了包扎,又重新接通电源,后又用手在塑料薄膜包的地方碰了一下,觉得没有电麻的感觉,就没有再采取换线的措施。
次日乙又去菜地浇水时,双脚踩在水塘中,右手触及西瓜架上的铁丝,因铁丝带电而触电倒地。
事故发生后,甲积极协助被害人家属送被害人去医院抢救,帮助做人工呼吸,但最终乙还是死亡。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甲对于乙的死亡其主观心。

9、则的内容和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 2008 年考研真题)7 试述商法的“ 私法公法化 ”性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06 年考研真题)二、名词解释8 商法9 商法的渊源10 公平交易原则11 商事交易迅捷安全原则(西北政法大学 2007 年考研真题)12 商主体13 商法人14 个人合伙15 商辅助人16 商事主体严格法定原则(西北政法大学 2006 年考研真题)17 完备商人(西北政法大学 2006 年考研真题)18 严格主义方法(西北政法大学 2007 年考研真题)三、简答题19 外观主义一般被视为商法的原则之一,试举若干具体制度说明外观主义之意义。
(武汉大学 2010 年、华东政法大学 2013 年考点)20 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我国民商事立法中的体现。
(武汉大学 2005 年考研真题)21 简述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西北政法大学 2005 年考研真题)22 简述商法的基本原则。
23 简述商法的特点及其意义。
(中山大学 2005 年考研真题)24 商法的渊源及其适用。
(复旦大学 2014 年考研真题)25 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昆明理工大学 2014 年考研真题)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

10、未看到该公告,一直未申报债权。
2010 年 6 月 23 日,大兴公司的保证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人民法院不予登记,理由是:该工商银行不属于债权人,没有替大兴公司清偿债务。
问:该工商银行在替大兴公司清偿债务前可否作为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为什么?2 大化农机厂因为长期经营管理不善,亏损额达 3000 万元。
2009 年 11 月 9 日,该厂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提交了相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单、债权清册。
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于 11 月 27 日立案。
12 月 25 日,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通知该厂的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
2010 年 4 月 25 日,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在此期间,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在重整期间,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010 年 8 月 3 日,债权人会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对该厂的重整,宣告其破产。
2010 年 8 月 25 日,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该厂。
管理人讨论提出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首先清偿了该厂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剩余的破。

11、被丁拾到,并以被背书人的名义到某音响公司的经销处购买了一批音响,将汇票背书给音响公司。
音响公司在汇票到期时持汇票请求甲付款,甲以汇票已挂失止付为由拒不付款,音响公司遂对所有前手发出了追索通知。
问:(1)音响公司是否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2)音响公司是否可以对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3)甲是否可以以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2 某鲜花店因出售大批量的花篮,得到一张收款人为该鲜花店、票面额为 15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
该店背书转让了这张汇票。
经过若干次背书后,这张汇票最后流通到某公司,当该公司持票请求付款时,付款银行拒绝付款,理由有二:一是票据从出票日起已经过了一个月;二是票据上的背书不连续。
问:(1)该花店的背书为有效背书,请列举出有效的转让背书必须记载哪些事项?(2)一张银行汇票如果从出票日起超过 1 个月的话,就不能得到票款了吗?(3)什么是连续背书 ?连续背书的法律效力如何?3 2010 年 9 月 3 日,双喜电器公司的董某在办事途中不慎将本单位一张印章齐全、但未填写收款单位、金额、日期的现金支票遗失。
单位负责人获悉情况后立即向开户行办理了挂失手续。
9 月 17 日,某建材公司的田。

12、其在翡翠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
于是决定公司以注册资本 500 万元设立。
华星英杰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成立。
请结合上述题干内容,根据下列设定情形,分别回答问题。
情形一:2012 年 8 月 1 日,张三将其作为出资的二层商业房交付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但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李四出资的 100 万元经过公司章程约定 5 年内缴清,到 2013 年李四已经如约缴付 60 万元;王五的其草原风情系列丛书的著作权已经办理了完整的权属转移手续给华星英杰公司,但一直未将相关作品以及稿件实际移交给公司;赵六的东风卡车实际上为其兄赵武所有;周七的股权未经过评估就直接作价为 100 万元载人章程并办理了股权转移手续。
2013 年公司董事会就各股东的出资情形咨询于律师项羽,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请针对上述出资瑕疵情形,和项律师一起提出解决方案。
15 小题。
情形二:华星英杰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成立后,两年来获利颇丰。
2014 年 6月,公司股东会决定斥资 6000 万元与白云人才培训公司(以一处被评估为 20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和蓝天公司(以 2000。

13、3) 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雇用拖船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问:以上各项损失,哪些属共同海损,哪些属单独海损,如在日本进行理算,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2 12 月 14 日凌晨 6 时许,佛山外运所属“佛山 8 号” 轮(总吨位 940)在深圳赤湾港入口海面处与广西北海海运总公司(下称北海海运)经营的“安顺达” 轮发生碰撞,“安顺达”轮船载 850 吨豆粕随船一并沉人大海。
该事故可能导致佛山外运承担 396 万的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包括约为 210 万“安顺达” 轮的损失和 850 吨豆粕约为 186 万的损失。
为此,佛山外运向深圳法庭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最终,深圳法庭裁定准予佛山外运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基金数额为240,480SDR。
这意味着尽管佛山外运造成的损失是 396 万,但其赔偿责任限额约折合人民币 264 万。
本案的处理是否正确? 我国 海商法对此是怎样规定的?3 993 年 8 月 10 日晨,一俄罗斯货船“列宁格勒号” 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
突然,海面上刮起八级大风。
此时,另一俄罗斯货船“莫斯科号” 迎。

14、其资格有哪些限制?(2)董事、监事等人不得从事哪些违法活动? 题中行为有何法律后果?2 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药材批发的企业,宏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双方在严酷的市场竞争面前,决定合二为一,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东方公司与宏伟公司的董事会经多次磋商,签订了合并协议,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双方为提高效率,节约时间,于是在作出合并协议10 天内通知了部分债权人,同时双方决定,部分偏远省市的债权人就不必通知了。
过了 30 天后东方公司与宏伟公司、去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注销登记,成立了东宏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成立不久,东方公司的原债权人李某来要账,东宏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其说:“ 东方公司已经不存在了,你的债务我们也管不着。
”(1)公司合并有几种方式? 上述公司合并属于什么方式?(2)东方公司与宏伟公司的合并协议合法吗?(3)东方公司与宏伟公司是否切实履行了债权人保护程序?(4)东宏公司工作人员对李某所说的话有法律依据吗?3 A 公司与 B 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C 公司。
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9 月间,A 公司承包经营 C 公司,约定 C 公司在承。

15、9 名董事,并且实行累积投票制。
兴达公司的经营效益刚开始不错,前景被看好,为了奖励其总经理谢某,兴达公司收购了本公司 1500 股股份转让给谢某。
不久,兴达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来甲、乙两公司为了争在兴达公司的控制权导致兴达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成员 9 人中 4 人先后辞职。
董事会于 4 名董事辞职 3 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事。
该公司定于 2007 年 3 月 1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通知了各股东并予以公告。
2 月 16 日赵某将 1100 万股记名股未经任何手续转让给了乙公司。
张某持有兴达公司 200 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目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2007 年 3 月 1 日,该公司按时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仅有甲、乙公司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赵某未出席,也没有委托他人。
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 4 名董事。
2007 年6 月,经人举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发现兴达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是丙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会计师周某和。

16、房产 200 平米所有权(评估价值,500 万元)作为出资,李四以一张由万豪公司开具的金桥工商银行为付款人、李四为收款人的票面金额为 100 万元的远期汇票作为出资,王五以其持有的巨华房地产公司 10的股权作为出资。
其他三人各持股 10,现金缴纳 100 万元作为出资。
该股东投资协议中第 9 条约定,“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出资额的的股东书面同意。
可以决议取消其出资股东资格;3,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4,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5,未缴纳认缴出资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6,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股东资格,由股东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利益,价款归原股东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另,事实上,李鹏飞所持的股份为英派斯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实际上的出资,英派斯公司为了经营方便,遂与公司执行董事李鹏飞了代持股协议,约定英派斯公司实际出资于英华公司,其股权由李鹏飞代为持有,李鹏飞行使股东权利的重大行为须经过英派斯公司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方可,否则无效。
英华公司于2017 年 1 。

17、资产作为抵押;该公司曾为吉庆公司向省建设银行一笔1000 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吉庆公司借款已到期,吉庆公司对该笔贷款并未偿还。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经审查决定于 12 月 15 日立案,并指定章某独任审理此案。
12 月 28 日,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通知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来申报债权,2010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3 月 30 日,人民法院宣告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在 4 月 30 日指定管理人,接管了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讨论提出了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决定将大地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拍卖出售,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工商银行提出异议,被人民法院驳回。
(1)请回答以下问题:(a)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受理?(b)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省建筑公司之间未审结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c)工商银行的 2000 万元贷款应该如何处理?(d)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e)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2)请指出本案中法院有哪些程序上的错误?二、论述题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135 条规定:其他法律。

18、万元,未付修车款,车被 H 修理店留置。
问题:1 如果合伙人 C 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则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应如何处理?2 被撞伤的 L 住院费 1 万元,有无优先受偿权?假使 L 正好也欠合伙企业 1 万元贷款未付,则合伙企业能否主张抵销?2 某年 1 月,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甲出资 3 万元、乙出资 2 万元,丙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订立得比较简单,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只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
6 月,甲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同意但丙不同意,因多数合伙人同意丁入伙成为新的合伙人,丙便提出退伙,甲、乙表示同意丙退伙,丁入伙。
此时,该合伙企业欠长城公司货款 3 万元一直未还。
10 月,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其朋友的 4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对甲的私自行为并不知情。
第二年 4 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企业又负债9 万元无法清偿。
问题:3 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法是否正确?4 丙认为其早已于 6 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5 若甲的朋。

19、具证明作用3 下列关于船舶抵押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设定船舶抵押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B)正在建造的船舶可以成为抵押权的标的(C)登记是抵押权的生效要件(D)应对抵押船舶进行保险4 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B)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C)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进入装货港的仓库起至货物进入卸货港的仓库时止(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5 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运费为 20 万元,由于承运人的原因,承运人迟延交货,部分货物由于迟延交货导致托运人需向买方支付 10 万元的违约金,部分货物在目的地的市场价格已经大大下跌,托运人的行市损失最少 20 万元,托运人要求承运人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承运人向托运人赔偿的数额不超过 20 万元(B)承运人向托运人赔偿的数额不超过 30 万元(C)承运人向托运人赔偿的数。

20、灾保险。
在此期间,麦场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保险方负责赔偿。
但是,如果是由于投保方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火灾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投保方违反交通部门的规定在公路上碾打麦子发生火灾三种情况,造成小麦损失时,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同时合同约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在起保日前,按保险金额 1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遵守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麦场发生火灾,应积极施救,尽量减少损失等。
合同签订日那天,姜某向 A 县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80 元,合同生效。
6 月 7 日,姜某将麦子收割入场,6 月 10 日姜某外出办事,麦场无人看管,下午 3 时左右发生了火灾,经群众抢救扑火,四垛麦子除一垛外,其余全部烧毁,剩余一垛获麦子 2000 公斤。
火灾发生次日,姜某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A 县保险公司,A 县保险协同 A 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作了勘察,A 县公安局结论是火灾原因不明。
姜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 A 县保险公司请求偿付遭损失麦子的价值共 6000 元的损失。
A 县保险公司以实际产量低于预测产量因而只能依实际产量赔偿损失为由,拒绝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赔偿。
姜某诉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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